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方式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方式有哪些相信您都清楚,即使造成的是同样的损害,但最后给予受害人的赔偿数额都是不同的,这主要是因为在计算赔偿的时候,人身损害赔偿得到确定方式不同。那么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方式有哪些呢?让我们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方式
  1、不同的户籍身份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
  人身遭受侵害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原则上按照受害人的户籍身份而定,即城镇居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农村居民则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至于受害人在哪里工作、居住何处则在所不论。如受害人王某,1999年以来一直在济南上学、工作,有暂住证。
  2、不同的行政区划确定不同的赔偿标准。
  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别,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各不相同,因此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赔偿标准也不尽相同,甚至有的计划单列市再单独制定赔偿标准。
  3、不同的行业规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
  如近年来各地煤矿企业对死亡矿工的赔偿金普遍确定为20万元左右。2006年3月28日起施行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国家机关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大致包括徒刑、拘役、管制、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逮捕及其他刑事侦查中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行为。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赔偿,一般以受害人被羁押的时间乘以每日赔偿金额计算,但各国和地区的每日赔偿金额不一。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即按日支付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上年度”,应当指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我国国家赔偿法对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采用随机标准,而不是规定一个最高赔偿限额或固定的标准,好处在于:可以适应经济发展的状况。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符合我国的国情,既便于操作,也比较灵活,还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统一实施,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国家的合理赔偿。
  在不同的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户籍身份的情况下,对人身损害纠纷中的受害人作出的赔偿都是不同的。因此,在实际计算赔偿数额的时候,就要了解清楚这三方面的内容,否则的话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就是不公平的。要是你对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方式还有疑问的话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新婚姻法两年自动离婚有这个规定吗?
      新婚姻法两年自动离婚有这个规定吗?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一、两年自动离婚有这个规定吗?在我国没有自动......


·二手房交易定金比例是多少?
      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支付房款首付之前,买方一般需要交纳购房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买方如果违反约定,则定金归卖方,卖方如果违反约定,那卖方需双倍......


·著作权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著作权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著作权质押合同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


·无证驾驶机动车
      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对行为人并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所以,无证驾驶机动车有可......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都有什么陷阱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都有什么陷阱1、购买二手房,最重要的是认真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可靠性。首先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并到房管部门查询产......


·离婚协议约定债务各管各的有效吗?
      答案是对内有效,对外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


·解除合同合同书的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解除合同合同书的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解除合同合同书的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解除合同的原因;解除合同的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


·新刑法对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都有哪些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都有哪些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主要有: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


·如果强制执行不了怎么办?
      如果强制执行不了怎么办?按照我国的司法诉讼程序,在法院对案件审理判决后,即进行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应当按照判决书或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执行法院判......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如何划分?
      非机动车逆行现象比比皆是。不少非机动车驾驶人甚至认为“严禁逆行”是机动车应该做到的事情,根本不知道非机动车也严禁逆行。当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与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