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股权质押协议书格式及内容

股权质押协议书格式及内容 股权质押协议书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
  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我们提醒在签订股权质押协议书时,质押的股权的内容一定要清楚,以及股权质押的期限要明确,违约的规定条件要协商好。如果还有很多无法解决的问题,例如股权质押的登记效力这些问题,可在本网站阅读查询其他相关文章,又或者向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疫情期间要怎样立案
      疫情期间能否直接到人民法院立案诉讼需要看您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对公众公布的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若您案件管辖法院所在区域疫情严重,那么可能无法......


·房屋他项权利状什么意思
      一、房屋他项权利状什么意思?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以后,由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发和抵押人持有的一种权利证书。也就是说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


·车身划痕险是什么?
      车身划痕险是什么意思,保险范围是哪些很多车主在买第一辆车的时候,保险公司总会介绍车主买各种车险,其中车身划痕险有的人认为可又有无,有的人又认......


·推算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推算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关于民法总则当中诉讼时效的规定相信您已经很熟悉了,它的作用是什么您也都清楚了,那么每一种民事诉讼活动的诉讼时......


·婚前财产怎么公证
      婚前财产怎么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


·违约合同多长时间起诉
      合同当事人发现合同违约即可以选择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通则中一般的时效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假释期间治安拘捕会不会收监
      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


·社保属于薪酬福利吗
      一、社会保险与福利的联系与区别社会保险与职工个人福利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向职工支付的形式有相同之处一部分职工个人福利与社会......


·欺诈永久抗辩权的原因是什么
      欺诈永久抗辩权的原因是什么抗辩权在民事案件的解决过程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抗辩权并不是单一的权利。还包括很多种类,并且还有暂时的抗辩权以及永......


·一、离婚后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离婚后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