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著作权质押登记部门是什么?

著作权质押登记部门是什么?
  
  著作权是我国古代没有的一项权利,故而其发展史较短,但就社会实际而言,我国对著作权的保护力度是比较大的,只要著作者按照登记流程办理了登记,所有权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著作权进行质押。欲质押著作权的,需要到著作权质押登记部门,按照既定的流程办理登记。
  
  一、质押合同的登记机关
  
  根据我国《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是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管理机关。国家版权局指定专门机构进行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收取登记费。
  
  二、质押合同登记的申请
  
  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
  
  (一)应当提交的文件
  
  当事人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文件:
  
  1、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申请表;
  
  2、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
  
  3、主合同及著作权质押合同;
  
  4、作品权利证明;
  
  5、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同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
  
  6、向外国人质押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
  
  8、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质押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
  
  5、质押担保的范围;
  
  6、质押担保的期限;
  
  7、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登记机关对申请的审查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齐备的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文件的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质押合同,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登记机关在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的同时,将登记情况编入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供公众查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著作权质押合同内容需要补正,申请人拒绝补正或补正不合格的;
  
  (二)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
  
  (三)质押合同涉及的作品不受保护或者保护期已经届满的;
  
  (四)著作权归属有争议的;
  
  (五)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的;
  
  (六)申请人拒绝交纳登记费的。
  
  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向外国人出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还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为了获得短期资金,一些著作权人会选择到著作权质押登记部门,将著作权进行质押。此时双方需要协商确定质押的期限,一起质押可以获得的贷款金额。若质押人在质押之后,在限定期限内不能偿还贷款,或者是不能履行债务,相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质押财产进行拍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司法鉴定轻伤走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的日常生活当中诉讼活动当中是有的时候存在着司法鉴定。因为再一次把鉴定的过程当中可以出具一个结果的意见,说对于法官进行判案具有一定的重要意......


·在我国偷盗多少钱可以拘留?
      对于普通的盗窃行为,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其实要根据具体的盗窃数额和情节才能确定。这个时候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那么才会认定行为人构成盗......


·非法集资拉下线有罪吗?
      非法集资拉下线有罪吗?一、非法集资拉下线有罪吗?如果是构成共同犯罪的,应该按照非法集资罪的共犯论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保证担保方式有几种
      担保在日常生活中极其常见,依据法律的规定,担保是指在借贷或者买卖以及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实现,会要求债务人提供一定......


·个人股权转让流程包括哪些?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
      个人股权转让流程包括哪些?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我们知道股东享有股权转让的权利,股权转让就是在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自己的股权有偿的转......


·股东是否可以不买公积金?
      股东是否可以不买公积金?需要根据股东的工作单位而定,一般都是需要购买的,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


·老人患有老年痴呆可以写遗嘱吗
      老人患有老年痴呆可以写遗嘱吗一、老人患有老年痴呆可以写遗嘱吗?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不能写遗嘱,患有老年痴呆症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私闯民宅怎么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私闯民宅怎么起诉?根据法律规定私闯民宅的起诉方式是用非法侵入住宅罪到法院起诉或者到派出所报案。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


·法律规定交通误工补偿怎样计算
      法律规定交通误工补偿怎样计算一、法律规定交通误工补偿怎样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


·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是多久
      虽然《劳动法》中允许用人单位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内安排员工加班,也就是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但出于对员工利益的保护,同时也规定了员工有拒绝加班的权......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有效吗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有效吗一、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有效吗?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有效。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不是固定期间,而是可变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