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针对买房付款方式的不一样

针对买房付款方式的不一样,那么实际的买房程序也存在一定的的差异。其中,由于按揭贷款方式下涉及到向银行申请贷款的问题,所以在程序上面就要比一次性支付全款的程序复杂一些。那究竟买房子按揭程序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在房地产热销的时候,按揭在市民心中已成为买房的快捷方式,但购房步骤之按揭收入证明怎么开,如何办理按揭贷款,按揭贷款购房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这一系列的问题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这就有必要通过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予以了解,当然也可以请律师帮忙办理按揭购房手续。因为在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时候,银行方面为避免贷款最终收不回来,导致自身利益受损的情况出现,往往会对申请人的条件作出严格的审查。而这个时候,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比商业贷款的条件更为严格。要是不符合这两种贷款方式的条件,则最终也是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至于买房子按揭程序内容,上文中也为您作出了介绍,要是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我国什么是公司法公司组织形式
      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企业都有其存在的形态与方式,无论选择什么样的存取方式,都是为企业的发展以及经验为主。但是在法律上关于公司法公司组织形式又有......


·砍伐树木多少棵判刑
      达到数量较大的标准即构成判刑条件。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


·德昌县高铁征地补偿费主要包括什么?
      德昌县高铁征地补偿费主要包括什么?德昌县高铁征地补偿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我国对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


·公司向股东借款协议内容有哪些
      公司向股东借款协议内容有哪些第一条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还......


·子女上大学抚养费还要不要支付?
      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是他们比较关心的问题。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因此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保险公司承担诉讼费吗
      保险公司承担诉讼费吗显而易见,主题是“保险公司”,事件就是诉讼。那我们就拿最多的交通事故案例来分析一下,出现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到底应不应该......


·构成抢劫罪的条件都有哪些
      无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就构成抢劫罪。那根据......


·非法集资诈骗团伙的立案标准
      非常集资诈骗的背后都有一群人在操控着,非法集资诈骗团伙的人数也都是非常大的。他们最终的目的就是赢得您的信任,骗取您的钱财。这类诈骗团伙藏匿于......


·一、社保的工伤待遇停发条件有哪些?
      一、社保的工伤待遇停发条件有哪些?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比如必须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享受伤残待遇必须由鉴定机构进行......


·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最高判几年
      在诈骗类犯罪当中,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的,一般构成的是信用卡诈骗罪,这可以说是比较特殊的诈骗罪了。自然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也与诈骗罪的处罚......


·一、劳务派遣工能够随时辞职吗?
      一、劳务派遣工能够随时辞职吗?不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