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重点有哪些?
生产是一个国家经济生产力的重中之重。对于生产的过程必须严格把控。在这样的社会情况下,我国出台了新安全生产法以来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相关人士也对全文进行了深度的解读。下面就随本站我们一起来看看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重点有哪些吧。?
1.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 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 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 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
3.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
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 “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 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
4.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 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
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 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 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
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 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 300 人调整为 100 人。
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 7 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
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的意见。
6.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一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是,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7.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 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 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
8.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9.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
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单位聘用注安师
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10.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新法规定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从以上内容可以得出,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从多个方面进行了解释。立法目的,生产条件等都在文中进行了解释,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与内容都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新生产安全法也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以上即为新生产安全法的全文的部分重点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做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做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一、做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做基金公司法人的资格要求主要是: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
·商标侵权案件审理标准
商标侵权案件审理标准是伪造商品2万件以上、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情况下,就构成了商标侵权的刑事责任,需要规定的标准进行立案......
·一、交通事故二人死亡一伤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交通事故二人死亡一伤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交通事故二人死亡一伤会被判处承担有期徒刑,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二人伤肇事者会受到刑事处罚,交通事故......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什么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
·物业费是交房的时候开始算吗
是的,业主可以以实际交房的时间开始计算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
·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立案?
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立案?发现新的罪名即是漏罪:判刑后发现新的犯罪案件,应当重新审判按新刑期服刑。根据《刑法》第70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
·如何理解民法典第61条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
如何理解民法典第61条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公司在存续期间需要与多方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公司在获得法人资格后,需要按照公司章程以及......
·如何将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一)什么是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根据《马德里议定书》九条之五和《共同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将一项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男子被高空坠物砸伤责任归谁?
男子被高空坠物砸伤责任归谁?一、男子被高空坠物砸伤责任归谁?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劳动是人们寻找生存的手段之一,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大,劳动合同中的争议也就越来越多,但是一般的劳动人民对于法律......
·传销下线300人判刑几年
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