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都盼着在国庆长假好好休息一下。可是有的工厂在假期也是不停工的,会安排职工加班。按照规定,工厂要支付给职工加班工资,像国庆加班的,按照工资基数的三倍计算。那么,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是什么?我们跟随本站我们做个大致了解。一、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1、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日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综上所述,在很多工厂,加班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按照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是在职工基本工资基础上得来的。目前工厂基本按月发放工资,用月工资除以21.75就得到了职工的日工资。这个就是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工厂拒绝支付的,职工可以向工会部门反映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买的期房可以卖吗,期房能进行转让吗
      期房就是指那些尚未修建好的房产,这是与现房相对的概念。一般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取得相应资质后,才能进行期房的销售。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讲,买的期房可......


·司法鉴定的原则有哪些?
      一、司法鉴定的原则有哪些?1、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财产刑的具体适用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财产刑的具体适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为经济犯罪,罚金刑的适用具有较好的预防效果,但是该规定也会引起司法实践中量刑标准缺失的疑......


·自愿离婚协议书简洁版应该怎么写?
      自愿离婚协议书简洁版应该怎么写?一、自愿离婚协议书简洁版应该怎么写?男方:______,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女......


·合同履行中的先履行抗辩权如何理解?
      合同履行中的先履行抗辩权如何理解?一、概念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


·工伤认定后能不能提前退休
      工伤认定后能不能提前退休国家自从实行了工伤保险条例。就已经取消了工伤退休的规定,不论是几级工伤,都不能提前退休。工伤一到四级的,可以离开岗......


·房子已经交付,房款还没付怎么办?
      原股东承担债务有以下情形:  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


·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差别?
      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差别?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合同和一般的劳动合同相比......


·办理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可以。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


·著作权中的发表权有无保护期限
      一、著作权中的发表权有无保护期限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


·如何收集证据获得子女抚养权
      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收集、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生活成长,或者对方的抚养不利于子女成长。那么才有可能获得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