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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行使期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撤销权行使期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推荐律师】房产律师 公司律师 婚姻律师 合同律师 工伤律师 交通律师 刑事律师撤销权是在民法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它的存在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利。但是很多的权力不是永远都可以行使的,就连撤销权的行使也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那么法律对于撤销权的行使期间的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详细介绍一下。
  法律中有关于撤销权行使期间的规定: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被限定在一定的期间内,是因为债权人撤销权是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破坏,撤销权长期不行使,将会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对债务人以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合同法》第75条规定,对撤销权行使期限规定了两个方面:
  (1)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否则过了一年后,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这里的“应当知道”是指作为一般的债权人在该情况下都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本规定中的“1年”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在此期间内,不存在期间的中断或者中止的问题,这“1年”是一个不变的期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能要求延长该期间。(2)如果债权人由于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不可能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债权人在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在前一规定不能适用情况下,才能适用后一层意思。关于一年或者五年的性质问题,因撤销权实质上是一种形成权,对于形成权的行使期间通常一般是规定其为除斥期间,因此,五年是一个不变期间,而一年本身也是一个不变期间,只不过五年与一年的期间起算点有异。五年期限的起算自财产处分之日起,一年期限的起算应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处分财产之日起算。总体来说,撤销权行使期间是一年或是五年,具体是十年还是五年需要看债权人是否知道债务人的不合法行为。撤销权行使期间是民法中比较重要的部分,其中的专业知识性很强。对于撤销权的行使期间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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