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

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
  
  子女过继的手续有哪些?怎么办?上面说到,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所以,下面参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领养或收养孩子遵从以下规定办理子女过继的手续就可以了,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民政局或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 子女过继,被收养人条件。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 子女过继,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收养人只能收养1 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弃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另外,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二、子女过继如何办理?
  
  (一)子女过继,收养子女的收养登记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子女过继,收养登记的步骤 。
  
  1.子女过继,收养人的申请书
  
  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2. 子女过继,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2)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3)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3. 子女过继,收养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 子女过继,收养登记
  
  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户口不在一地,应在哪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手续?
  
  应当是到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准迁证》然后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落户口。
  
  过继后孩子的户口怎样解决,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主要是民政局签发的收养手续了,还有收养关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等。
  
  综上所述,子女过继如果是,有效的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从其他亲朋等个人家庭之间过继孩子的,需要有口头或书面过继协议,并需要到民政机构登记,如若不登记,则不构成合法的事实收养或成立继父母子女关系,在抚养教育、赡养扶助、财产继承等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此时主要是因为其中一方可能婚后无法生育子女,而这个时候才会想到要过继他人子女。当然,这其实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就是收养的一种,而如果当事人不满足规定的条件,那此时的收养行为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


·户口迁移需要多长时间?
      户口迁移需要多长时间?户口迁移需要一个星期左右,户口迁移,除根据国家规定凭有关证明即可由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办理户口迁出、迁入登记手......


·婚前财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05年3月16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


·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房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


·一、醉驾检察院说不会收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醉驾检察院说不会收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醉驾检察院说不会收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醉驾的案件到检察院是进行审查起诉环节的,最多十天半个月会将案......


·一、买卖不破租赁体现了什么精神?
      一、买卖不破租赁体现了什么精神?买卖不破租赁体现了维护租赁者权益的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


·侦查完毕管辖移送规定是什么?
      侦查完毕管辖移送规定是什么?侦查完毕管辖移送规定是在下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宣判之前作出,并应当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二、刑......


·保险人代位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保险人代位权行使条件是什么?关于代位权这一法律词语,其在我们平时生活中主要出现于债务纠纷之中。但是,在保险纠纷中,保险公司也有代位求偿权。那......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般认定为重婚罪: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般认定为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


·起诉离婚被告一直找不到被告会被要求撤诉吗?
      起诉离婚被告一直找不到被告会被要求撤诉吗如果起诉法院受理后,找不到被告,无法送达诉讼状。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期满六十日后视为送达。法院不作为是......


·登记申请著作权去哪里2023
      登记申请著作权去哪里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