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侵权责任法免责事由有哪些?

侵权责任法免责事由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侵权责任法》将被废止。《侵权责任法》免责事由有哪些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
  
  一、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同时也规定了在具备某些条件时,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责任。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发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过失相抵】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受害人故意】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第三人过错】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甘风险】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二、特殊侵权纠纷的情形有哪些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在我国《民法典》中,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情况都有具体的条文明确加以规定。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7、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13、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14、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
  
  15、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若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侵害,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不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否则一般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些免责事由,适用的是举证倒置规则,若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不能承担举证责任,就不会免责。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哪些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有哪些
      哪些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有哪些免责事由?一、推定有过错的情况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


·双倍赔偿应以买受人“受到的损失”为基
      双倍赔偿应以买受人“受到的损失”为基,商品房交易中的双倍赔偿是可以合法展开的。具体情形包括:1、商品房使用功能缺陷(1)商品房的使用面积明显改变......


·继承房子需要多少钱由什么确定?
      继承房子需要多少钱由什么确定?继承房子需要多少钱由待继承房屋的市场价值、是否选择公证来确定,具体需要的费用如下: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


·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要一起偿还吗
      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要一起偿还吗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


·丧偶后公婆孩子抚养权是怎样规定的
      丧偶后公婆孩子抚养权是怎样规定的父母是小孩的第一监护人,如果父亲死亡,母亲是第一监护人,如果母亲有智力障碍或者再婚的话,可以由其祖父母、外......


·委托律师什么时候立案离婚
      委托律师一般一个星期内可以立案离婚。离婚案件的立案不代表要开庭审理,立案只是诉讼的第一个环节,开庭需要看案件的情况和法院的效率,若送达不到给......


·一、出租人因为房屋拆迁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出租人因为房屋拆迁解除合同可以吗?是可以的,但必须提前通知承租人,并做好相关事项的协商处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


·在我国劳动合同盖章需要签字吗?
      在我国劳动合同盖章需要签字吗?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盖章后,法人代表签不签字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只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交通肇事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是什么意思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


·企业欠款该如何进行催收
      企业欠款该如何进行催收一、企业欠款该如何进行催收对于各种不同的欠款进行不同的策略:1、对于态度较好的欠款单位采取“先礼后兵”政策,先给予一......


·聚众斗殴怎么判从犯
      聚众斗殴一般是一些年轻人,年轻气盛不懂事,在被人激怒下爆发冲动造成的,看见朋友被打一般都会上去帮忙,从而衍生为聚众斗殴。根据我国法律聚众斗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