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对醉酒驾驶扣分的规定是什么?

职场上奋战的工作族免不了要为了接待客户而喝酒,而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司机都知道喝完酒之后找代驾帮忙开车是最好的选择。但也有的司机喝了大量的酒也打算亲自开车,这样做的结果自然就会被交警作醉驾处罚。那么,对醉酒驾驶扣分的规定是什么?
  一、对醉酒驾驶扣分的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的区分所谓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所谓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二)刑法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在现实中国家对酒后开车的行为并不仅局限于扣分这样轻微的处罚,司机们在喝完酒完全可以自觉地选择不开车,也就是说醉驾的主观性与客观上的危害性都十分的强烈,所以醉驾还有可能会面临更加严重的处罚境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如何确定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


·容留他人吸毒罪新规要如何判刑
      容留他人吸毒罪新规要如何判刑我国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


·哪些行为按故意伤害罪处罚,哪些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我们知道要是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伤害情况的时候,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实践中,也有一些其他犯罪行为是按照故......


·深圳儿童抚养费规定是什么?
      一、深圳儿童抚养费规定是什么?深圳儿童抚养费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


·根据事故双方是否均为机动车,赔偿责任的划分不同:
      根据事故双方是否均为机动车,赔偿责任的划分不同:一、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


·在高楼不断耸立的今天,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都在逐年上涨。建设工
      在高楼不断耸立的今天,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都在逐年上涨。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和工人都是随处可见的行业和公民。同时建筑工程施工工作也是纠纷高发的一......


·房产在孩子名下的财产分割
      1.孩子名下的房产父母离婚不能分  赵男和王女结婚多年,女儿10岁。今年年初,两人到法院离婚。由于他们购买的两套住房都登记在他们女儿的名下,因......


·继承权可以部分放弃吗?
      继承权可以部分放弃吗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


·关于指定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高法[2006]310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指定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起诉到判决要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起诉到判决要多长时间?民事案件要在多长时间内结案一、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


·诉讼程序中司法鉴定机构的选择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通过很多方式可以了解到很多的案件,遇到了案件,很多人都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那么诉讼程序中司法鉴定机构的选择就是很多人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