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无力偿还经济仲裁如何申请?

一、无力偿还经济仲裁的申请程序
  (一)受理
  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2、被申请人可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
  3、分别做好证据材料的核对及整理工作,必要时可提交补充证据;
  4、及时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细写明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
  5、在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申请人应主动查找其下落,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被申请人的确切住所,否则将影响仲裁程序进行;
  6、被申请人若要提出仲裁反请求,则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此外,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有权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
  (二)组庭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当说明理由。若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三)开庭审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开庭通知书后,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当事人若确有困难,不能在所定的开庭日期到庭,则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庭提出延期开庭请求,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迟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2、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享有进行辩论和表述最后意见的权利;
  3、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开庭纪律。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有自行和解的权利。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撤回仲裁申请。在庭审过程中,若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可在仲裁庭主持下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仲裁庭依据已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调解不成的,则由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共同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费用由当事人预交。
  (四)裁决
  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在裁决阶段,双方当事人享有以下几项权利:
  1、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仲裁庭就事实已经清楚的部分先行裁决;
  2、在收到裁决书后的三十日内,当事人有权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遗漏的事项申请仲裁庭补正。
  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
  欠钱却拖着不还且以无力偿还为借口拒绝债权人的还钱请求的,经济仲裁机构此时进入双方争议之间进行调解就会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冲突。若有经济仲裁的相关问题,可以在本站网站在线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构成交通肇事罪
      构成交通肇事罪,按照法律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


·一、劳动合同签完了公司没有给我们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签完了公司没有给我们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


·离婚后几年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几年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后几年抚养费的规定是婚姻法37条当中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具体的负担,抚养费用的时间的长短和费用的具体金额的......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劳动者要想申请劳动仲裁,就一定要在法定时效范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否则一旦错过了时效,劳动仲裁委员会可能就不会再......


·哈尔滨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五险一金是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它包括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的缴纳是企业和员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缴纳的......


·签合同能用蓝色圆珠笔吗?
      签合同能用蓝色圆珠笔吗?一、签合同能用蓝色圆珠笔吗签合同能用蓝色圆珠笔,一般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建议使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签合同对笔的颜色......


·怎样算商标法侵权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


·其实大家经常会在一家私人的公司或者企业上班的,但是毕竟这样形
      其实您经常会在一家私人的公司或者企业上班的,但是毕竟这样形式的工作单位是对于员工的要求更加的高的,一旦员工因为不满足自己的公司要求就是可以辞......


·在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环境污染都是噬待解决的大问题,保护环境,
      在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环境污染都是噬待解决的大问题,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国家对于环境污染方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和政府也在大力宣传保护环......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需要处理的问题很多,不仅要救治伤员,还要处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需要处理的问题很多,不仅要救治伤员,还要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以及肇事车辆,需要把肇事车辆停到指定的位置,并且要按照交通事故停......


·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甲方(贷方):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