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法总则亲属权指的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亲属权指的是什么?1、亲属权的概念(1)亲属是由婚姻、血缘和收养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2)亲属权,是指父母与成年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兄弟姐妹间的身份权。2、亲属权的内容(1)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2)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间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他们相互间有继承权,而且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父母死亡情况下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财产享有代位继承权;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担任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等。(3)兄弟姐妹间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义务;相互享有继承权;他们有进行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宣告的申请权,以及在一方失踪后进行财产代管的权利。3、侵害亲属权的法律后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凡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拒绝履行抚养、扶养、赡养义务的,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履行义务、赔偿损失。总而言之,中国人将家庭的概念上升到了一定的高度,但是越是来往密切的亲属之间越是容易产生各种法律问题,所以《民法典》特意规定了亲属权以保证有序地调整亲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复杂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经济纠纷案件中什么是经济诉讼时效
      经济纠纷案件中什么是经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刚结婚3个月起诉离婚吗?
      刚结婚3个月起诉离婚吗?财产如何分割?其实,法律上还是一样,每人一半。除有特殊情况,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办理过婚前财产公证证明的,因为不属于夫妻......


·公司入职一般需要多久?
      员工到新公司上班,都会先办理入职手续的。到新公司报到,都会需要填写入职表,提交相关资料,人事根据这些资料,为新员工建立档案,当所有程序办完后......


·工伤保险待遇案件一裁终裁适用吗?
      工伤保险待遇案件一裁终裁适用吗?就否适用就要看实际的待遇情况;对于工伤待遇的纠纷:工伤医疗费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是......


·担保人期限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吗?
      担保人期限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吗?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并不适用于保证期间。按照民法理论,权利人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怠于行使权力的,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


·我国的有凭证借款逾期怎么办
      我国的有凭证借款逾期怎么办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的款项。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


·一、财产分割时婚姻过错方怎么判?
      一、财产分割时婚姻过错方怎么判?财产分割时一般法院会判决过错方少分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


·醉酒后多久开车不算酒驾
      判断标准可以参考1斤白酒24小不驾车,半斤白酒12小时不驾车。以饮酒量1斤(500克)来计算,一般白酒的酒精含量大概在200克,以每小时代谢10克计算,大概......


·工伤鉴定的钱是谁出钱?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特别注意自身的安全问题,用人单位也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但是意外事故难免会发生,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经常在工作中受伤......


·工伤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费
      工伤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


·商标续展期一般为多久?
      商标续展期一般为多久?在商标期年满十年到期之后,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商标所有人可以及时提起商标续展期延续,通过办理一定的程序来获得商标继续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