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根据相关的规定醉驾的口供会落实吗?

根据相关的规定醉驾的口供会落实吗?
  
  证人证言只能作为佐证使用,不能作为醉驾、酒驾或虽然饮酒驾驶但是否构成违法犯罪的直接证据。是否醉驾的最主要最直接的证据是血醇检验报告,每100毫升血液中血醇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时才能认定为醉驾,大于等于20毫克,不足80毫克时为酒驾,不足20毫克时不认定为违法行为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证人证言,当然是证据的一个种类,因此它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还需要提醒您的是,证人证言并不能够单独作为证据使用,也就是说他不能给醉驾的案件直接定罪量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辞退员工依旧上班怎么办?
      辞退员工依旧上班怎么办?1、当公司明确表示辞退员工时,如果劳动者确实犯了严重过错很可能就认了,但如果单位辞退理由不充分,劳动者可能就会依维权。......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取证呢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取证呢建议劳动者在平时工作过程当中可以注意收集以下证据:1、工资单、银行工资账单,工资卡等工资支付凭证;2、用人单向......


·股权投资项目的风险具体有哪些
      股权投资项目的风险具体有哪些我国经济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使得股权投资越来越成熟,其是指股权投资的方式取得股份,通过购买股票或者其他实物资产从而获......


·软件著作权申请要多长时间
      软件著作权申请要多长时间无论办什么事情,肯定是需要当事人花费一定的时间、精力的。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的时候,也不例外。那么您知道软件著作权申请要......


·目前,80、90后成为了社会的中坚力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目前,80、90后成为了社会的中坚力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80、90后为了寻求更好的机会都会步入一线城市,为了方便回家、工作,很多人在收入达到一定......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是什么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欺诈、违背真实......


·自愿放弃视为放弃抚养吗
      在我们国家许多的离婚诉讼当中,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可能会有一些相关的争议,所以我们来共同了解一下,对于自愿放弃这种行为属于放弃抚养权吗?根据......


·出租车主要责任误工费怎么计算?
      出租车主要责任误工费怎么计算?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按受害人的收入计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


·供述同种罪行是否构成自首
      供述同种罪行是否构成自首?供述同种罪行是否构成自首这个问题目前没有明确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


·被判拘役缓刑有案底吗?
      被判拘役缓刑有案底吗?“被判拘役缓刑会留案底。《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建筑工程中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区别
      建筑工程中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建筑工程合同的方式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分包给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