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流程有哪些?
一个工程要过关的话首先要经过工程质量检测,经过工程质量检测合格之后才能成为我们口中的合格的工程,包括公路也是,要经过检测合格之后才能进行使用,如果说检测不合格的话是不能投入使用的,那么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流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您就一起来看看。
公路工程质量自检流程有哪些?
(一)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
1、开工前检查。目的是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连续正常施工,能否保证工程质量。
2、工序交接检查。对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基础上,还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工序检查。
3、隐蔽工程检查。凡是隐蔽工程均应认证后方能掩盖。
4、停工后复工的检查。因处理质量问题或某种原因停工后需要复工时,应经检查认可后方能复工。
5、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经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
6、成品保护检查。检查成品有无保护措施或保护措施是否可靠。
(二)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
1、目测法。其手段可归纳为看、摸、敲、照四个字。
看,就是根据质量标准进行外观目测,如墙面粉刷质量应是:表面无压痕、空鼓,大面及口角是否平直,地面是否平整,施工顺序是否合理,工人操作是否正确等,均是通过目测、评价。
摸,就是手感检查,主要用于装饰工程的某些检查项目,如水刷石、干粘石粘接牢固程度,地面有无起砂等,均通过摸加以鉴别。
敲,是应用工具进行音感检查,通过声音的虚实确定有无空鼓,根据声音的清脆和沉闷,判断属于面层空鼓或底层空鼓。此外,用手敲如发出颤动声响,一般是底灰不满。
照,对于难以看到或光线较暗的部位,则可采用镜子反射或灯光照射的方法进行检查。如门框顶和底面的油漆质量等,均可用照来评估。
2、实测法。就是通过实测数据与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所规定的允许偏差对照,来判断质量是否合格。实测检查法的手段,也可归纳为靠、吊、量、套四个字。
靠,是用直尺、塞尺检查墙面、地面、屋面的平整度。
吊,是用托线板以线锤吊线检查垂直度。
量,是用测量工具和计量仪表等检查断面尺寸、轴线、标高、湿度、温度等的偏差。
套,是用方尺套方,辅以塞尺检查。如对阴阳角的方正、踢角线的垂直度、预制构件的方正等项目的检查,对门窗口及构配件的对角线(窜角)检查,也是套方的特殊手段。
公路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源头控制
首先,对公路工程质量的控制要从工程设计方面入手,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
其次,工程设计方案除了要确保结构的稳定性之外,还必须具有可实施性,也就是说要综合工程所在地的地质情况、施工条件、气候特点以及人文环境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综合考虑,使设计方案具有可行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最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应作好后续的服务跟踪工作。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在设计阶段不可能面面俱到,很多问题只有在施工过程中才能发现,如地质变化、自然灾害等。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必须遵循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不能为了追求进度、节约成本而降低设计要求。
(二)加强过程控制
公路工程的质量控制,主要体现在施工过程中,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监督各单位应各负其责,相应履行工程设计、施工控制、质量监管、监督审查的职能。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流程的相关资料,有关公路工程质量的检测我们只需要知道在公路修建完成之后是不能马上就投入使用的,如果想要马上投入使用的话不仅不符合相关的规定,并且承担着很大的安全风险,所以经过质量检测是很重要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公证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公证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一、公证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公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拖欠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两个人结婚之后有了孩子就会让两个人在离婚问题上难以解决纠纷,主要原因是孩子的抚养权双反都想争取,因此在抚养权问题上不能协商解决,在我国的......
·根据法律规定家里的农田可以继承吗?
根据法律规定家里的农田可以继承吗?根据法律规定家里的农田不可以继承,其所有权不归属于个人,所有不能发生继承,但是土地使用权就不一样。因家庭承包......
·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由什么执行
监视居住由什么执行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
·公司法财务问题主要有哪些?
公司在运营的过程中,由于经营者、领导者的能力不足等缘由,有时会导致公司财务问题的出现。针对此种现象,公司法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问题进行了整理,分......
·民事执行中止情形有几种
民事执行中止情形有几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
·执行立案需要请律师吗
执行立案需要不需要聘请律师应该根据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的意愿而定,在司法实践中,执法立案聘请律师的作用有: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与执行法官进行配合......
·从轻处罚是怎么处罚的
法官在对罪犯量刑的时候,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情节,但有的时候作出的是从轻处罚,有的时候又是减轻处罚。到底这里的从轻处罚是怎样进行处罚的......
·假期节假日受伤也不属于工伤吗?
假期节假日受伤也不属于工伤吗一、假期节假日受伤也不属于工伤吗无论什么时间,只要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均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