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判处缓刑期间可以上班吗?

一、判处缓刑期间可以上班吗?缓刑期间可以继续参加工作。在《刑法》对缓刑的规定中,没有限制缓刑人员继续工作。《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工作人员停职审查期间工资处理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人员,在停职审查期间,遇国家规定调整工资(含调整标准、晋升工资档次和级别工资)时,其工资调整暂缓执行,待审查结束有结论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纪律处分的,按国家规定予以补调和补发工资。虽然违法人员被判处了缓刑,但是生活工作中的正常行为是不会被制止的,社会也需要这些人继续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违反相关法律导致缓刑的取消。在您面对相似情况时可以对本文进行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大连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大连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一、大连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大连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走私犯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走私犯罪法律规定有哪些走私犯罪法律规定有:走私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


·煤矿工伤鉴定标准四级给多少钱
      煤矿工的工作是属于风险较大的工种,而且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比较严重。用人单位也会给每个煤矿工上工伤保险。出现意外事故后,用人单位会报销工伤保险,......


·安徽省修路征地补偿有什么规定?
      安徽省修路征地补偿有什么规定?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各省市都存在征地用地的情况。征收土地是用来进行地方城市建设,也是为了造福一方百姓。国家对征地......


·缔约过失之债责任认定
      缔约过失之债责任认定一、缔约过失之债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一、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民间借贷案件中,债务人暂时无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债务人有履行......


·交强险赔偿条例全文 我国关于交强险赔偿的内容,是规
      交强险赔偿条例全文我国关于交强险赔偿的内容,是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当中的,目前尚未专门制定一部叫做交强险赔偿条例的规定。那......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


·上海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上海的地理位置相对比较复杂,由于靠海并且,也不属于平原,那么上海市的相关征地标准应该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有关的政策来看,上海应该按照片区来进......


·交强险过户可以过几次,有哪些
      交强险过户可以过几次,有哪些规定一、什么是交强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规定的,无论车辆是否使用都要缴纳交强险。交强险在车辆报废前都是强制缴纳,......


·转卖二手产品侵权了吗?
      转卖二手产品侵权了吗?转卖二手产品侵权与否与平台销售目的有关,也与产品发布平台有关,涉嫌侵权的话原商品卖家有权告知当事人并要求删除相关详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