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精神病抚养孩子权是如何规定的?

孩子的监护人在父母离婚时会发生变化,夫妻双方在离婚前,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财产的分配等问题进行协商,但是若此时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但又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精神病抚养孩子权时,该如何裁断呢?
  一、精神病抚养孩子权是如何规定的?
  精神病人本身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做监护人的。
  二、抚养权归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本身就需要被他人监护,故而是不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若此时该精神病人仍有财产,则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若是没有财产,则不需要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者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么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者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么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


·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的时效是几年?
      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的时效是几年?一、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的时效是几年?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的时效是两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


·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后果是什么?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后果无效,必须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具备法律效力。合同的变更,主要是在保持原合同关系的基础上,使合......


·集成电路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吗
      集成电路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中国的知识产权领域目前属于专利范畴。中国专利原来分三个种类: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2001......


·刑拘一个月又不批捕还没出来是合理的吗?
      一、刑拘一个月又不批捕还没出来是合理的吗?刑拘一个月又不批捕还没出来是合理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我国虽然说制定了醉驾入刑的法规,但是国家制定此条法规的目的是
      我国虽然说制定了醉驾入刑的法规,但是国家制定此条法规的目的是要防止司机喝酒以后开车,为您创造一个比较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本意上不是要遏制我国......


·苏州机动车牌照流程是什么
      苏州机动车牌照流程是什么车辆上牌是非常重要的流程,如果没有办理车牌或者是车辆没有挂车牌就上路的话都是属于违法行为,是需要受到相应处罚的,所以......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客体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是有关于电子商务法系的公共的法律与私有的法律加在一起所组成的,所以,它是属于民商式的法律关系的。那么我们所说的这个民商式的法......


·动物园侵权责任法律如何规定的?
      动物园侵权责任法律如何规定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


·一、监护人可以决定被监护人的生死吗?
      一、监护人可以决定被监护人的生死吗?不能,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对方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对方欠钱不还该怎么办一、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对方欠钱不还该怎么办?1、协商处理2、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3、收集证据在法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