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型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融资是较为简单的一种解决资金短期的方式,不同类型的企业具体的融资方式又是存在着区别的。虽然大型企业的资金较为充足,但是为了经营管理的需要,也有扩大经营范围的需求。根据市场实际,我国大型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企业融资方式及各自的优缺点如下:
一、吸收直接投资
即企业采用吸收国家、法人或个人投资,吸收的投资中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1、吸收投资的优点:
(1)有利于增强企业信誉;
(2)有利于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3)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
2、吸收投资的缺点:
(1)资金成本较高;
(2)容易分散企业控制权。
二、发行普通股票
1、普通股筹资的优点:
(1)没有固定利息负担;
(2)没有固定到期日,不用偿还;
(3)筹资风险小;
(4)能增加公司的信誉;
(5)筹资限制较少。
2、普通股筹资的缺点:
(1)资金成本较高;
(2)容易分散控制权;
(3)新股东分享公司未发行新股前积累的盈余,会降低普通股的每股净收益,从而可能引起股价的下跌。
三、发行优先股
1、利用优先股筹资的优点:
(1)没有固定到期日,不用偿还本金;
(2)股利支付既固定,又有一定弹性;
(3)有利于增强公司信誉。
2、利用优先股筹资的缺点:
(1)筹资成本高;
(2)筹资限制多;
(3)财务负担重。
四、发行债券
1、债券筹资的优点:
(1)资金成本较低——比股票筹资成本低;
(2)保证控制权;
(3)可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公司收益好时,债券持有人只收取固定的利息,而更多收益可分配给股东。
2、债券筹资的缺点:
(1)筹资风险高——有固定到期日,并定期支付利息;
(2)限制条件多——限制比发行优先股和短期债务严得多;
(3)筹资额有限——当公司的负债比率超过一定程度后,筹资成本会快速上升,有时发不出去。
五、发行可转换债券
即在债券有效期内,只支付利息,在债券到期日或某一时间内,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将债券按照规定的价格转换公司的普通股。如不执行期权,则公司在债券到期日兑现本金。
1、可转换债券融资的优点:
(1)还贷成本比普通债券低,筹资成本较低; (2)灵活性较强,容易发行,便于筹集资金; (3)有利于稳定股价;
(4) 相对于增发新股而言,减少股本扩张对每股收益和公司权益的稀释; (5)减少筹资中的利益冲突。 2.可转换债券融资的缺点:
(1) 相对于发行普通债券而言,股本可能被稀释,同时到期利息的还贷流不确定;
(2)牛市时,发行股票进行融资比发行转债更为直接;
(3)熊市时,若转债不能强迫转股,公司的还债压力会比较大;
(4)相对于发行普通债券而言,可能会使公司企业的总股本扩大,摊薄了每股收益。
六、金融机构贷款
1、金融机构贷款筹资的优点:
(1)筹资速度快;
(2)筹资成本低——就我国目前情况,与发行债券比较;
(3)借款弹性好——可直接与银行商谈确定贷款的时间、数量和利息。
2、金融机构贷款筹资的缺点:
(1)财务风险大——必须定期还本付息,在经营不利情况下有较大风险; (2)限制条款多——如定期报递有关报告、不准改变借款用途;
(3)筹资数额有限——银行一般不愿借出巨额的长期借款。
七、风险资本市场融资
1、风险资本市场融资的优点:
(1)高新技术企业的初创阶段的重要融资方式;
(2)有利于培育中小型高新科技企业,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3)有利于制度创新、 金融创新和技术创新相融合
(4)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变革内部治理结构的走向股份化和规范化。
(5)对科技成果产业化产生巨大推动作用,推动技术扩散和专业分工的发展。
2、风险资本市场融资的缺点:
(1)风险资本市场具有高风险、高成长性特点,并且其投入资金具有显著的周期流动性特点;
(2)风险资本家或风险投资基金大多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或实施直接监督,股东对企业的影响力非常大;
(3)高风险性——主要体现在技术风险、信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八、融资租赁
1、融资租赁筹资的优点:
(1)筹资速度快——租赁与设备购置同时进行;
(2)限制条款少——相比债券和长期借款而言;
(3)设备淘汰风险小——租赁期限为资产使用年限的75%; (4)财务风险小——租金在整个租期内分摊;
(5)税收负担轻——租金可在税前扣除,具有抵免所得税的效用。
2、融资租赁筹资的缺点:
资金成本较高——租金比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所负担的利息高得多;
九、商业信用融资
即利用赊购商品、预收货款、商业汇票等商业信用进行融资。
1、商业信用融资的优点:
(1)筹资便利;
(2)筹资成本低;
(3)限制条件少。
2、商业信用融资的缺点:
商业信用的期限一般较短,如果企业取得现金折扣,则时间会更短,如果放弃现金折扣,则要付出较高的资金成本。
主要有以上几种,不同类型的企业的融资方式不同,且可以获得的收益、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不同的。各企业单位需要在了解本公司的基础上,选择最适合的融资方式,如此才能使得本公司的经济利益得到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材料包括什么
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材料包括什么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
·休产假时公司给缴纳社保吗
在休产假期间,公司会按照规定继续缴纳社保,只要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年检需要带哪些资料?
营业执照是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也是经营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依据之一。持有营业执照,需要定期年检的,也就是为了审核这些拥有营业执照的公司......
·车祸致残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车祸致残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它的赔偿问题是按照受害者的受伤程度进行赔偿的,致残和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那么,车祸致残......
·诉讼标的不存在符合起诉条件吗?
一、诉讼标的不存在符合起诉条件吗?诉讼标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必须具备的。诉讼标的是整个诉讼的核心。具体来说,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
·企业几个股东可以不投保吗?
企业几个股东可以不投保吗?可以的;1、公司的法人和股东交不交社保要看在不在企业就职,如果是企业的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缴纳。如果是......
·重庆车祸误工护理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车祸误工护理费用标准是怎样的?重庆车祸误工护理费用一天200元左右,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
·借款人到期不还钱该怎么办
借款人到期不还钱该怎么办违约的情形在任何合同中都有可能出现,借款合同中也不例外,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到期不还钱以及不按约定还利息都属于违约,那......
·房屋地基下沉是谁的责任
?
房屋地基下沉是谁的责任?一、房屋地基下沉是谁的责任房屋地基下沉两方都有一定责任,原则上施工方案的制订是施工单位的的责任,因此由施工方案造成......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区别是怎样的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区别1、从定性上讲: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故意杀人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