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缓刑适用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一、缓刑适用的前提条件有哪些首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缓刑适用的前提条件(形式要件)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我国《刑法》对于缓刑的前提条件并没有罪种的限制,适用的是短期自由刑,适用对象中没有罚金刑。而且按照我国刑罚种类排序,比拘役轻的刑罚是管制,管制是一种限制自由刑,并不需要剥夺人身自由,因此管制不需要适用缓刑,直接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可。刑期并不是判定缓刑的唯一前提条件。因为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是相对而言的,不能保证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就一定小。缓刑的目的是既为了完成刑罚的目的,教育改正罪犯,也是在维护法律的公正,保护被害人的利益。对于被害人而言,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加害人侵犯了其人身财产的权利,加害人的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并不一定小。而且社会上的公民如果站在被害人的角度来看,也不一定认为加害人的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就小。因此不能仅凭一刑期的长短来判定犯罪人其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因为刑期只是法律规定的一个类似考试的分数线,而对于这个分数线并不是社会公众都予以认同。刑期在3年以上的罪犯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判处缓刑,对于这种的缓刑,关键是看缓刑考验期的效果如何。缓刑考验期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对于刑期在3年以上的适用缓刑,考验期需要加长。二、哪些情况不适用缓刑我国《刑法》规定缓刑适用的排除条件是累犯不得适用缓刑。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罪犯。在我国,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而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由此看出,我国刑法之所以明确规定累犯不适用缓刑的原因在于累犯的人身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较大,而且在表面看来累犯适用缓刑的期待效果不好,因此不能适用缓刑。法律设定缓刑的排除条件目的在于,明确的规定某些情形排除在缓刑适用范围之外,从而防止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导致失去法律的公正。不少各国对于缓刑的排除条件都有相应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在一定时间内被判处过一定的刑罚。(二)犯罪人被宣布为某种难以改造或者具有某种危险的人。(三)犯某些特殊种类犯罪的人。事实上,在实践中,这些规定都有不合理之处。正如笔者前面所介绍的。犯罪人是否适用缓刑,需要对犯罪人的许多综合因素进行考察判断,得出的结论才是合法公正的。仅仅以某些方面,某一罪行就判定缓刑的适用,难免会显得有些以偏概全,不够全面。缓刑并不是刑罚的一种,不过,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缓刑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宽大处理。实践中,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如果您想为犯罪嫌疑人争取缓刑,那么您就要及时联系刑事辩护律师,让律师帮忙分析是否符合缓刑适用的条件,然后根据具体的情况来收集缓刑适用的相关证据并进行辩护,以争取获得缓刑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肇事不处理有什么影响
      影响:(一)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险公司有权不赔偿。(二)如超过3笔以上的违章没处理,驾车上路被交警查到,将会扣留驾驶证,严重时甚至会扣车。(......


·劳动监察大队讨工资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监察大队是为当今社会被拖欠薪资的劳动工作者们提供援助支持,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大队已成为劳动者们投诉,或寻求帮助的重要途径,但是很......


·检察院不批捕还要侦查多久?
      一、检察院不批捕还要侦查多久?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可向检察机关提出逮捕申请,由检察机关作出决定......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什么
      现如今,您如果要出门去远方的话,可以选择的交通工具是非常多的。并且我国对于交通建设也一直在不断的改进和修正过程当中,国家也是想尽量的为人民提......


·签了征地协议能不能后悔
      签了征地协议能不能后悔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这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就就被征收土地的面积、价格及补偿款的履行方式等民事权利......


·一方婚外生子属于重婚吗?
      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男女双方结婚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这也是基本常识。而有些人背叛婚姻,在自己结婚的情况下和他人一起生活......


·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间借款纠纷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导致许多民间借贷案件因时效问题发生争议。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出借人来......


·司法鉴定期限是多久 司法鉴定是多长时间
      一、司法鉴定期限是多久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


·对妨碍民事诉讼的处罚是什么
      对妨碍民事诉讼的处罚是什么以下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


·想买房但是没工作可以按揭买房吗?
      想买房但是没工作可以按揭买房吗想买房但是却没有工作,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支付全款,也就是全款购房。而要是选择按揭贷款买房的话,也并非不可以......


·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哪些
      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