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租房签合同到期押金不退怎么办?

对于暂时没有资金购买房屋的主体,可以选择通过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方式,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为了使自己的财产权益得到保障,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有可能会要求对方支付租金,租赁期限届满则需要按照规定,搬出房屋,此时,租房签合同到期押金不退怎么办?
  一、租房签合同到期押金不退怎么办?
  l、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6、如投有造成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二、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
  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这种感觉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进行赔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扣押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此押金需要被认为是预先支付的房款,之后只需要支付剩余的房屋价款即可。故而在搬出房屋时,也就不存在需要退还押金的情形。根据以上信息,可以知道租赁房屋也是需要缴纳税额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对于人死后著作权怎么办?
      对于人死后著作权怎么办?一、对于人死后著作权怎么办?(1)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新员工入职不是上班吗?
      在如今对于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他们刚刚步入社会,没有社会经验,在成为用人单位的新员工是,对于公司的相关制度也不是很了解,很多新员工以为被......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有哪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有哪些一、什么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通常是法人单位内部的......


·收养孩子要满足哪些条件
      收养孩子要满足哪些条件已婚夫妻或未婚男女,因种种原因需收养子女,应依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千一百条的......


·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有哪些
      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有哪些企业融资事关重大,尽管说融资是令企业负债的一种行为,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企业融资都是公司正常的运转而必须要选择的一种方......


·吊销与撤销、注销的区别 ?
      吊销与撤销、注销的区别?吊销主要是针对严重违法行为或者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以上的情况。撤销主要是业务程序过程中的不当或违法。驾驶证注销,是因......


·一、交通事故目击证人作用有吗?
      一、交通事故目击证人作用有吗?交能事故的目击证人肯定是有很大的作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最新醉酒驾驶的标准是什么?
      小轿车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代步工具,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由于车辆造成的事故也逐渐增加,并没有减少的趋势。我们都知道喝酒之后是不......


·上班期间入厕摔倒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入厕摔倒算不算工伤工作期间上厕所摔伤属于工伤,在工作时间上厕所,其实质也与上下班途中的情形无异,只不过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比较普遍......


·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范围包括哪些?只要是婚后的工资、奖金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


·诉前保全财产申请境外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诉前保全财产申请境外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