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监视没有拍到证据怎么处理?
在我国城镇的很多地区,为了维护社会治安,都安装了监视器,但是尽管如此,依旧有时不能抓到确实的证据,此时,
高空坠物监视
没有拍到证据怎么处理?对于民事主体来说,若是由于高空坠物的缘故受到侵害,是不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他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
一、高空坠物监视没有拍到证据怎么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
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在发现民事主体已经实施了侵权行为,但是不能证明具体是哪位民事主体实施了侵权行为,业主若是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实施侵权行为,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计算自己需要支付的赔偿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刑法分则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类型,如何处罚?
刑法分则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类型,如何处罚?在日常经济生活中,人们不可避免的会碰到各种签订合同的情形,但由于大多数人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导致各种......
·超载多少算危险驾驶罪
超载20%以上,构成危险驾驶罪。罚款两百至五百元,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到两千元罚款。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
·一、职工医保大病救助规定最高补偿多少钱?
一、职工医保大病救助规定最高补偿多少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无需申请;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每一社保年度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对应......
·刑诉法新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如何进行?
刑事诉讼法不仅是对犯人起到约束和严惩他们的作用,还可以保护每个公民的人生安全,但是警方一旦确定了犯罪人员,想要对其进行询问,这个时候根据刑诉......
·一、劳动合同不签订规定会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不签订规定会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并没有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所应当承担......
·甘肃古浪土门胡家边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甘肃古浪土门胡家边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众所周知,为了响应或者是国家的经济建设,有时政府或是企业会对一些农田或是个人住宅实行征地,对于被征地......
·对方全责定损流程是怎样的?
对方全责定损流程是怎样的?车险定损是理赔的关键环节。车险定损虽然不由车主本人负责,但并不代表车险的定损流程不需要了解。熟悉车险定损流程,才可......
·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应该如何进行补发工资?
在当今这个社会,其实员工跟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是以后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武器,因此对于劳动关系这个问题应当着重关注。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员......
·十五年抚养费有多少钱?
在夫妻的日常生活中,会因为各种原因最后导致了婚姻的破裂,但是却遗留了很多问题。在离婚后,每年都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但是有的父母并不自觉遵守......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条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条的详细规定是什么?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
·一、继承财产未分割离婚以后还可以要求分割吗?
一、继承财产未分割离婚以后还可以要求分割吗?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