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主要构件的工程质量是什么?

主要构件的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主要是针对我国建筑领域的一个强制性的要求,由国家直接设立的用来管理建设行业的相关主管单位,其下属的各种分支机构会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对工程质量的主要构件依次进行检验。建筑行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每天的工作就包括配合检验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所以对于主要构件的工程质量也早就已经再熟悉不过了。
  
  一、主要构件的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
  
  建筑构件是指构成建筑物各个要素。如果把建筑物看成是一个产品,那建筑构件就是指这个产品当中的零件。建筑物当中的构件主要有:楼(屋)面、墙体、柱子、基础等。其与结构构件的概念不尽相同,结构构件是构成结构受力骨架的要素,当然也包括梁、板、墙体、柱子、基础等,但它一般是按照构件的受力特征划分的,分为受弯构件、受压构件、受拉构件、受扭构件、压弯构件等。
  
  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一)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具备条件:
  
  1、完成主体结构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主体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自评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监理单位在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后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供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盖章。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工程主体实体是否与设计图纸及变更一致,进行认可。
  
  5、有完整的主体结构工程档案资料,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二)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验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工程验收通知书
  
  2、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砼强度验收记录
  
  6、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三)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简单来说,主要构件的工程质量就是指组成整个工程的的一些基本构件,这些主要的构件,在设计和修建的时候有着很多专业上的要求。比如建筑物的受压构件,建筑物将来竣工以后在使用的过程当中所要承受的人体重量而其他方面的压力,都应该是符合当初设计上的要求的,这个除非是业界的专业人士才懂得对相关构件的设计和修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天津市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天津市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偷税罪是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


·职务侵占罪没收财产标准是什么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一百万以上不满一千五百万的,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提起批准逮捕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一、提起批准逮捕时间的规定是什么?提起批准逮捕时间的规定是:刑事拘留30天;审查逮捕7天;侦查期限60天;审查起诉45天。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到起......


·销售误工费应怎么去计算?
      销售误工费应怎么去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不能直赔吗?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不能直赔吗?不能,交强险一般不能直赔,保险公司已经简化了交强险理赔手续和流程、缩短了结案周期、完善了抢救费用垫付机制。车主在......


·一、刮碰到其他东西砸伤交通事故需要进行赔偿吗?
      一、刮碰到其他东西砸伤交通事故需要进行赔偿吗?刮碰到其他东西砸伤交通事故需要进行赔偿的。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房屋征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房屋征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


·超生解除劳动合同
      超生解除劳动合同1、如果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如《员工奖罚制度》中明确规定,违反计划生育属于严重违纪,那么劳动者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用人单......


·房屋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一、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1、个人出租房屋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行政诉讼怎么要求赔偿?
      行政诉讼怎么要求赔偿?一、行政诉讼怎么要求赔偿?当事人可以在提出行政诉讼后,根据法院的判决情况进行赔偿处理。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