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赔偿金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赔偿金怎么计算?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劳动者)分以下三种情况,劳动者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劳动者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劳动者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 1。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很多,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单位是否给赔偿,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单位在员工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计算。如员工提出解除合同,并且在单位同意的,可以不用支付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如果有两份遗嘱,遗嘱以那份为主
      如果有两份遗嘱,遗嘱以那份为主应该是后面那一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


·职务作品版权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职务作品版权协议的内容是什么?职务作品版权协议作品名称:作品名称:作品类型:创作人:著作权人:现因欲申请上述作品版权自愿登记,特对上述作品的......


·石家庄抚养费标准2023年的依据是什么
      一、石家庄抚养费标准的依据是什么?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


·一、现在抚养费一月多少钱?
      一、现在抚养费一月多少钱怎样计算的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


·如果商标公众号侵权怎么办?
      如果商标公众号侵权怎么办?首先,如果微信公众号未经许可,擅自把非互联网上的作品通过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发布,这无疑是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


·门窗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门窗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工程的各个方面都有着严格的质量要求,门窗工程的质量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任何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都要严格的把关门窗工程质量......


·山东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上班族来说,除了要关心每个月领取的工资金额,也要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有所留意。在职工看病就医、生育小孩和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会用......


·撞坏绿化带逃逸怎么处理
      开车撞绿化带逃逸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可能会让赔偿绿化带,罚款,严重可拘留或吊销驾照。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


·强奸罪无罪上诉状怎么填写?
      强奸罪无罪上诉状,首先要写明上诉理由,上诉人是自动终止犯罪,上诉人可以是口头阐述,也可以是书面形势,必须材料齐全,证据充足,和对方的关系是什......


·办理收养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要求当事人必须同时满足《收养法》中规定的条件,与此同时,还需要按照要求办理收养登记或进行收养公证。而现实中不管是哪一种情......


·农村拆迁人员安置补偿方法有哪些?
      农村拆迁人员安置补偿方法有哪些?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