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发生合同纠纷怎么办,如何处理合同纠纷

发生合同纠纷怎么办,如何处理合同纠纷
  
  现实生活中,合同纠纷的发生有的时候是不可避免的。这种情况下,往往会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就需要尽快的处理纠纷,避免损害扩大。那究竟发生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发生合同纠纷怎么办
  
  (一)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二)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怎么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地
  
  关于各类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可以分几个部分
  
  (一)在各类合同中有两类合同民诉法做了特别规定:
  
  保险合同: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若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被告住所地、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
  
  运输合同: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
  
  (二)对于其他合同:
  
  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以下法院: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若当事人①未选择或②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③选择了两个以上法院或④选择违反了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在②③④情形下,协议无效)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 被告住所地。
  
  (三)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购销合同:
  
  1、双方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的实际履行地与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不一致,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3、若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以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
  
  (1)送货方式:以货物到达地为合同履行地。
  
  (2)提货方式: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3)代办托运: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加工承揽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加工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借款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证券回购合同: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交易场所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名称与内容不一致的合同:以该合同的内容确定合同的性质,从而确定合同履行地;若根据该合同的内容难以区分合同的性质,以及合同的名称与该合同的部分内容相符的,则以合同的名称确定合同履行地。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按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力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不同的合同所产生的合同纠纷也是不一样的,但在实际处理的时候,有三种方式供当事人选择,包括调解、仲裁以及诉讼。根据发生合同纠纷的具体情况不同,当事人可以进行选择。若有必要,还可以委托我们的张家口律师来帮助你解决合同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暴力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暴力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一、暴力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暴力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


·什么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通常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被告人都是有一两个辩护人的,这肯定不会是司法机关主动为他们聘请的,而是由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或家属进行委托的,对此我......


·2023要约失效的几种情况
      要约失效的几种情况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


·债务人不具有还债能力怎么处理
      债务到期后,债务人应当根据约定偿还债务。生活中有时候会有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的出现,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应对和处理,债务人不具有还......


·在我国关于情侣打架法律怎么处理
      在我国关于情侣打架法律怎么处理?【轻微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


·一、买房子签了合同不想买了怎么办
      一、买房子签了合同不想买了怎么办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酒驾逃逸没有造成后果的怎么处理
      该行为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即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


·交通7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交通7级伤残能赔多少钱?一、交通7级伤残能赔多少钱?(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我国,越来越多的大厦建立起来了,大厦的建立就会牵扯到工程承包还有工人,有工人难免会有纠纷......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  (1)著作权法律制度。  这是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的权利(著作权或版权)和传播者......


·安徽网络诈骗多少
      安徽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微信等聊天工具的发展,不少犯罪分子,开始通过冒充好友等方式来进行网络诈骗,其实,不管是对于网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