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苏州醉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

苏州醉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反映危险驾驶罪犯罪程度的主要因素,其驾驶的车辆种类、行驶的道路种类、行驶的路程、实际损害后果也是重要因素。同时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以及其他交通违法情况。在量刑方面,苏州市规定,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一个月,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被告人每增加血液酒精含量50mg/100ml,可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另外,《醉驾纪要》第17条规定了8种可以增加基准刑的情形:1、发生交通事故;2、所驾车辆为营运车辆;3、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或抗拒检查;4、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城市闹市区路段上驾车的;5、醉驾时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6、具有违法或犯罪前科;7、具有先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8、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被告人构成自首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的;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有其他可以酌定从轻的情节,可以减少拘役半个月来调节基准刑。二、醉驾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由此可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前提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同时办理相关的取保手续后才可以。综上所述,刑法修订案将醉驾列入危险驾驶罪的一种,量刑起点是驾驶人酒精含量80毫克。根据苏州市地方文件,苏州醉驾量刑标准是当事人酒精含量每增加50毫克,拘役增加一个月。另外,法院还会根据当事人认罪态度、社会危害程度及是否初犯等因素综合考虑做出判决。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土地使用70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70是什么意思一、70年产权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


·劳动者辞职,怎么投诉公司不发佣金?
      劳动者辞职,怎么投诉公司不发佣金?一、劳动者辞职,怎么投诉公司不发佣金?离职后不给结算佣金的,劳动者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暂行规定是什么?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暂行规定是什么战争和平时间,各省市政府为了老百姓安全着想,一般会将人防工程作为平时的一般工程用来防火防灾,有的还用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在生活中是非常容易发生纠纷的,如果一旦产生纠纷,双方当事人是很难协商一致处理的,这个时候,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你知道该如何处......


·离婚时怎么确定对方投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离婚时怎么确定对方投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一、离婚时怎么确定对方投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投资财产取得的收益是夫妻共......


·对方有婚外情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为您推荐】彭山县律师?武昌区律师?新密市律师?武宁县律师?荔城区律师?天河区律师?洪洞县律师??婚外情无疑会破坏原本圆满的夫妻感情,......


·赌博最高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
      赌博最高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


·一、如何剥夺对方的探视权?
      一、如何剥夺对方的探视权?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


·醉酒驾驶摩托车可以缓刑吗?
      醉酒驾驶摩托车可以缓刑吗?醉酒驾驶摩托车可以缓刑吗?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


·交通肇事逃逸一般要判多少年
      交通肇事逃逸一般要判多少年一、交通肇事逃逸1、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


·一、工伤期间停工留薪待遇与误工费可以同时获得吗?
      一、工伤期间停工留薪待遇与误工费可以同时获得吗?工伤期间一般是不可以同时主张停工留薪待遇和误工费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