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城市房屋拆迁的话会根据相应的规定来进行补偿。这一点是您都知道的。但是各个地方政府关于拆迁这个问题都会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因为毕竟各个地方具体情况不一样。因此很多人想清楚的了解一下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一、市场评估价格和补偿方式
  (一)补偿方式及选择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为其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房屋拆迁评估管理规定、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市人民政府确定实施的城市建设工程和招标拍卖地块的住宅房屋被拆迁人或公房承租人,可以选择以原区位基准价和房屋重置价为主要依据的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并由拆迁人提供定销商品房指标的补偿方式(其他性质的拆迁项目不适用此种方式);也可以选择以同类区段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为主要依据的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由被拆迁人自行购置房屋,不享受定销商品房指标的补偿方式。被拆迁人或公房承租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选。市政府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至少每年定期公布一次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二)古城保护等拆迁行为的政策适用问题根据规划要求和古城、古镇、古村落保护需要逐步迁移居住人口,改善居住环境的,可以参照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二、评估机构的准入和确定
  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房地产市场价评估的机构,由拆迁人在市房产管理部门公布的目录中选定并进行公示。如同一项目内半数以上被拆迁人持有异议,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中抽签确定。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抽签前 3日内在拆迁地点公告抽签的时间和地点。
  三、评估结果公示和答疑
  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 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拆迁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评估机构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在拆迁现场设立接待场所,向其解释拆迁评估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评估结果产生的过程。评估复核和鉴定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 3日内,可以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拆迁当事人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 3日内,可以向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技术鉴定。首先我们要告诉您在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需要对拆迁的房屋进行评估。这种评估是市场评估,他是为了进行补偿金额的判断。其次就是规定了一些补偿方式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抚养费没有固定收入怎么办?
      一、抚养费没有固定收入怎么办?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下述比例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


·抢注海外化妆品商标是否合法
      一、抢注海外化妆品商标是否合法抢注海外化妆品商标是不合法的,商标权是一种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的财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商标权可以通过使用、......


·刑法中虚假诉讼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虚假诉讼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一、刑法中虚假诉讼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虚假诉讼罪】以捏......


·dna司法鉴定要多久,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孩子的抚养费的离婚案件之中,一方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通常会说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此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dna鉴定,若对方拒绝进行司法鉴定......


·合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合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抗辩是合同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出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行为。我国民法典对抗辩权做出了明确规定,确定了......


·赠与他人金钱的合同怎么写
      赠与他人金钱的合同怎么写一、赠与他人金钱的合同怎么写赠与合同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


·打架伤人赔偿怎么处理原则是什么?
      打架伤人赔偿怎么处理原则是什么?打架不仅会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参与的人数过多还会对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要是一不小心将人打伤那么后果就更加......


·有哪些行为属于玩忽职守
      有哪些行为属于玩忽职守一、有哪些行为属于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


·夫妻二婚怎么立遗嘱才算是有效的?
      夫妻二婚怎么立遗嘱才算是有效的?(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


·一、如果协议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一、如果协议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处理?如果协议离婚,那么在财产处理时应当进行公证。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


·现在疫情工资怎么算才合法
      现在疫情工资怎么算才合法?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