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住院伙食费的关系是什么?

在生活中,很多名词让我们傻傻分不清楚,就一字只差,也会有大相近庭的解释。所以认识生活中一些“近义词”就非常的必要。下面我们要谈的便是这样一组词语,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住院伙食费。听名字感觉也有区别,就是不能系统的说出一个所以然来,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学习。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住院伙食费的关系是什么?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因其在医院治疗期间支出的伙食费用超过平时在家的伙食费用,而由加害人就其合理的超出部分予以赔偿的费用。因住院治疗而产生的超出平时在家的伙食费的费用支出,这在性质上也是一种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而且此损失也与加害行为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应当进行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都是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标准来补助的,其陪护人员不享受此项赔偿,这个标准能够与受害人当地的生活水准保持可比性,比较公平合理,在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期间方面,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即住院的时间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在伙食补助费的实际认定上需要注意的是,首先是当地机关,就是是受害人所在地方;其次是一般工作人员,不能把此任意扩大,最后还应当注意是“可以参照”,并非必须参照,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来确定伙食补助费,如果有比“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更合理的标准确定,如在某些时候由于特殊的自然灾害导致伙食费用的高涨,此时再依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显然有失公允,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住院伙食费的赔偿是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为限,受害人只要有必要住院治疗或者住院抢救,不论住院时间多长,均应当向其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同时受害人的陪护人员的伙食费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在住院期间的必要护理人员,虽然可以取得护理费,但是护理费是比照误工费支付的,不属于伙食补助的项目。受害人在住院期间一般生活都不能完全自理,对其进行护理的亲属,在感情上倍受痛苦,在生活上也多有不便,应当予以必要的经济补偿。因此,受害人由近亲属护理,除按照规定可取得护理费,可以考虑向其支付一定的伙食补助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从我们刚刚所了解的资料来看,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住院伙食费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从字面意思来看,两者所代表的范围有所不同,但从专业知识我们了解到两者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甚至一些人把两者化为对等的关系,所以,凡是还是要了解之后才能下定论,而不是凭直觉。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遭遇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怎么做
      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如果受伤不严重,意识清醒,就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不能被动,以避免肇事人逃逸后无法找到肇事人等不利于被害人的情况出现。......


·涉及变更合同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涉及变更合同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一、涉及变更合同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合同变更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有的情况下,仅有当事人......


·购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要严格按照有关商品房的买卖程序进行,比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收房验房等等。具体来讲,购买商品房经......


·离婚后财产分割多久生效?
      离婚后财产分割多久生效?我国法律在离婚方面规定了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登记离婚是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婚......


·法律规定什么样的财产可以继承
      什么样的财产可以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公民的遗产具体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企业股东抽逃出资算犯罪没
      企业股东抽逃出资算犯罪没不一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


·民事诉讼质证顺序
      民事诉讼质证顺序一、质证的概念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


·交通事故证据种类有哪些
      交通事故证据种类的划分有利于人们更好的组织有效的有利于自己证据,在发生法律纠纷的时候能够最好的出示有利于自己诉讼请求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关于......


·内幕交易罪的主体怎么认定?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金融秩序持续更新,这也使得新型犯罪不断增多,内幕交易罪就是其中的一种,它主要涉及股票、证券、期货等交易,相关从业......


·房屋租赁能不能转租房屋可以转租
      房屋租赁能不能转租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


·周六和周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周六和周日加班工资怎么算周六周日加班工资标准周六周日应该休息而加班的,属于休息日加班,单位应该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