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合同续签两次后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对于新入职的劳动者,一般与之签订的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里面对实际的期限有明确的约定。而在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续签的同样也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从法律方面来看,劳动合同续签两次之后是否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劳动合同续签两次后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连续2次续签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二、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怎么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单位不再续签,就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新突破,该规定可以使用人单位慎重考虑终止劳动合同,以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长期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鼓励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续签两次之后,其实单位就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应当签订这样的合同,但不按照规定签订的话,则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需要作出双倍工资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代书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代书遗嘱有效吗?
      遗嘱有多种形式,立嘱人由于种种原因是可以采用代书遗嘱的形式的,这种代书遗嘱也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但必须要依据相关法律进行才有效。下面,的我......


·常州市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诈骗的过程中,行为人不会采取暴力手段,往往是以欺骗的方式,让受害人“心甘情愿”的交出自己的财物,而通常也会在事后发现自己被骗。在追究行为人......


·人防工程如何招标,前期工作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如何招标,前期工作是怎样的?一、人防工程如何招标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实行招投标制度。实行招标发包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包括......


·购买商品房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购买商品房的操作流程是什么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与开发商打交道,而此时就需要购房者能够小心注意,以免落入开发商的陷阱之中,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


·交通肇事拘留一般多久?
      交通肇事拘留一般多久?一、交通肇事拘留一般多久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


·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有哪些
      劳动者要是遭受了工伤或者患上了职业病的话,那么此时多半都会造成一定劳动能力的丧失,因此很多时候我们看到作出赔偿的时候其实都有关于这方面的赔偿......


·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请求提出后可以撤销吗?
      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请求提出后可以撤销吗?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请求提出后可以撤销,根据《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离婚后子女探视权可以累计吗?
      离婚后子女探视权可以累计吗?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


·驾驶人员肇事逃逸该怎么起诉?
      驾驶人员肇事逃逸该怎么起诉?驾驶人员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应当向司法机关递交起诉状进行起诉。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造成交通肇事后逃避的,如果构成交通......


·退回补充侦查的说理具体是指什么
      退回补充侦查的说理具体是指什么公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是一项完善证据、监督侦查、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利用率高效果低等诸多......


·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缓和死刑有什么区别
      死缓制度是我国的独创,它的理论基础是慎杀、少杀甚至不杀、防止错杀的刑事政策和刑罚观念。但是还有不少人不知道它与死刑的区别。对此,我们整理了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