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行政处罚只要有法定依据就是有效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只要有法定依据就是有效的规定是什么
  
  主要也是因为在办案过程当中我国有些工作人员有过零口供办案的先例,并且也确实有相关的法条为这种行为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其中规定在当事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只要有足够的证据就能够定性了。所以导致有很多行政处罚的相对人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行政处罚只要有法定依据就是有效的规定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只要有法定依据就是有效的规定是什么?
  
  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6)被申请人按照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
  
  (一)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二)三公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
  
  处罚公正原则要求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
  
  处罚公平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行为人。既不能同等情况给予不同处罚,也不能不同情况给予相同处罚。
  
  (三)适应违法行为原则
  
  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四)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
  
  (1)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
  
  (2)一行为不再罚。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规则合理推定,如合并处罚、一事多层罚、一事罚多人、一事多行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体应严格遵循一个行为一次处罚的原则。
  
  (3)一行为不再同种罚。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能给予两个以上相同种类的处罚。这主要指一个违法行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的情形,即法理上所称法条竞合或者规范竞合。一旦出现规范竞合,应当允许各个法律条文对应的相关行政主体依据不同理由分别作出处罚。但为体现相对公平和公正,各行政主体不能对行为人采取相同种类的处罚。
  
  (4)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无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构成几个处罚理由,以及由几个行政主体实施处罚,只能给予一次罚款。如果几个行政主体对涉案违法行为都有权罚款,根据效力优先原则,应该是谁先罚款谁有效。
  
  行政处罚有效不仅要有足够的法律依据,而且所有的程序都是合法的才正式生效。就像是工作人员在没有取得拘留证之前就将当事人强制性的给拘留了,这种做法根本就是无效并且违法的。甚至是有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制造了一些所谓的法定依据,都能够推翻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如何区分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
      在财产犯罪中,很多罪名都会存在相似的地方,比如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在犯罪手段上有着共同点。但这两个罪名存在着很大的区别。那么,具体应该如何区分......


·自诉案件无法送达怎么办?
      自诉案件无法送达怎么办?自诉案件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刑法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刑法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判罪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


·申请专利应提交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收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提交的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


·公司债券融资的特征是什么?
      公司债券融资的特征是什么?一、债券融资1、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一样,同属于直接融资,而信贷融资则属于间接融资。在直接融资中,需要资金的部门直......


·未办理房产证能过户吗
      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过户的。根据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是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产权登记制度......


·公司法里关于公司类型分为哪两种?
      公司法里关于公司类型分为哪两种?我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


·办二手房过户有什么流程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当事人除了要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交付房屋价金之外,一定不要忘了办二手房过户。而这时有具体的流程需要当事人了解清楚,那......


·女方不给抚养费没有财产怎么办?
      在夫妻之间离婚后,如果双方是有子女的,就肯定会涉及到抚养费的问题。对于抚养费,不管是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还是另一方都应当承担起相应的义务。......


·公司拆迁裁员报备案规定和补偿规定
      公司拆迁裁员报备案规定和补偿规定公司拆迁裁员报备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


·土地权属分类大概有哪几种
      土地权属分类大概有哪几种一、土地权属分类大概有哪几种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