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醉酒驾驶新规有哪些新规定?

醉酒驾驶新规有哪些新规定?
  
  醉驾驾驶是一种对公共社会安全产生巨大的危险的一种行为,很多车祸都是由于醉驾造成的,这种行为是我们需要抵制的一种行为,我国对于最佳的处罚日益上升,那么我国最新的醉驾处罚是什么了?下面由本站我们为您带来醉酒驾驶新规。
  
  
  一、血液检测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酒驾和醉驾酒精测试
  
  酒驾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
  
  醉驾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
  
  四、酒驾和醉驾新规定
  
  醉驾:
  
  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五、醉驾入刑标准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六、醉驾入刑——处罚条例: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叁十叁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叁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以上资料我们可以知道醉酒驾驶新规有哪些?一旦查出超出规定数量那么将会吊销驾照并且罚款,如果2次醉驾的将会进行拘留,如果在醉驾期间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将会被判三~七年的有期徒刑,所以对于开车喝酒我们不要存在侥幸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是否最少?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是否最少?一、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是否最少?1、房产继承过户: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


·借条写还不了用车抵押有用吗?
      借条写还不了用车抵押有用吗?借条写还不了用车抵押有用,但是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借款的时候,已经约定了利用车辆来进行抵押。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


·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
      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一、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在处理房屋交付纠纷时要根据具体的房屋问题来确定解决方式,具体的房屋问题有:1、一般质量问题。一......


·2023天津市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
      天津市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


·单位犯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单位为了自身的经济效益,牟取巨额利润,会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单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大的。而既然构成了犯罪,自然也就会......


·谁有权力宣示婚姻无效
      谁有权力宣示婚姻无效我国现行《婚姻法》并没有直接规定无效婚姻的宣告程序。但是,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1]30号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判决放弃抚养费反悔可不可以
      一般情况下离婚纠纷都是由于抚养权纠纷和财产纠纷所导致,其中抚养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法院是会遵循一定原则的,而且抚养费是可以双反进行协定的,起初可......


·随着现在社会的不断发生
      随着现在社会的不断发生,马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越来越高,那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了交强险是怎么赔偿的呢,交强险的死亡赔偿限......


·一、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几种形式(一)以工作性质为标准
      一、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几种形式(一)以工作性质为标准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


·车祸后脑神经损伤怎么赔偿?
      车祸后脑神经损伤怎么赔偿?一、车祸后脑神经损伤怎么赔偿?(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


·法律规定精神病人是否能拘留?
      精神病人是否能拘留精神病人有犯罪行为的,可以进行刑事拘留,但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要对精神病人进行鉴定,如果鉴定后没有刑事承担能力的,不需要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