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抑郁症能不能抚养子女?

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离婚时,一般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抑郁症能不能抚养子女?一般的父母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也不排除不愿意抚养孩子,而抛弃孩子抚养权的行为,若构成了遗弃行为,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
  一、抑郁症能不能抚养子女?
  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二、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第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一般人们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故而一般来说,有抑郁症,是不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对于那些遗弃孩子,到时孩子的生命权受到的损害的情形,是会受到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房产证如果写我父母的名字将来离婚房子会怎么分配
      房产证如果写我父母的名字将来离婚房子会怎么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


·公司企业人员玩忽职守判刑标准是什么
      公司企业人员玩忽职守判刑标准是什么一、公司企业人员玩忽职守判刑标准是什么?1、构成玩忽职守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2、构成玩忽职......


·被告重婚不出庭后果是什么
      被告重婚不出庭后果是什么?1、若犯重婚罪者,在接到传票后拒不现身。法院可以运用自身强制性进行逮捕或拘留。迫使重婚罪的被告人上庭进行审理。2、如果......


·订金是怎么用的,订金的用法是什么
      订金是怎么用的,订金的用法是什么订金是合同中经常出现的概念,但是很多人对于订金的用法不是很清楚,无法明确的区分订金和定金区别,这就给合同维权带......


·山西省盗窃罪量刑标准2023有哪些规定?
      盗窃自古以来都是我们所唾弃的,因为我们国家的中华传统方面的原因,对于盗窃一般都是非常讨厌并且恨之入骨。盗窃其实在我们身边肯定都是有发生的,对......


·水利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的内容有哪些
      水利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的内容有哪些?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系......


·对于工伤职业病待遇有哪些?
      对于工伤职业病待遇有哪些?(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


·b2扣分了怎么处理
      B2驾驶证只要被扣分就要在年审时接受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教育和学习。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1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


·如何认定行政行为违法 行政行为违法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如何认定行政行为违法行政行为违法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如何认定行政行为违法所谓行政违法构成是指构成行政违法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和客观条件的总......


·担保公司未代偿抵押物被查封了该怎么办?
      担保公司未代偿抵押物被查封了该怎么办?一、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租赁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担保;个人消费贷款担保、个人经营性......


·结婚时间短离婚返还彩礼吗
      一、结婚时间短离婚返还彩礼吗根据婚姻法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有具体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没有登记结婚的;第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