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果选择自离多久解除劳动合同

自离,即自动离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竞争压力的增大,很多劳动者都产生了离职的想法,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劳动者会选择自离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如果选择自离多久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就是我们为你整理的有关内容。?自离多久解除劳动合同这在中和行政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以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制度为准(这个制度必须按法定程序制定)。一般无故旷工三日以上可以视为自离了,也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第25条、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还存在。 根据我国《劳动法》31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它意味着:任何一个劳动者,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享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超过30日,劳动者有权离开,要求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但劳动者违反《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自动离职,未给足用人单位30天的交接时间,劳动合同是从离职后自动解除,但用人单位可以就重新招录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生产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劳动者主张赔偿。参照已经失效的(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至于自离(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作为单位内部管理的依据,对劳动者是有约束力的。?综上所述,如果选择自离多久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当自动离职的行为达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秩序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可以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那么此时劳务关系也就解除了。但是,各位在离职之前一定要妥善处理好关系,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否则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赔偿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土地使用权交易协议书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交易协议书是怎样的一、土地使用权交易协议书是怎样的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卖方(简称甲方):买方(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


·哺乳期满监外执行会收监执行吗
      哺乳期满监外执行会收监执行吗一、哺乳期满监外执行会收监执行吗?哺乳期满刑期还未结束的话会收监执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是法定的可以暂......


·双倍工资诉讼时效 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
      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黄某,2007年11月份加入北京某食品公司,担任设计员一职,月薪五千左右。公司为其按照北京最低的标准办理......


·哪些刑事案件是自诉案件
      哪些刑事案件是自诉案件一、哪些刑事案件是自诉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


·一、关于财产继承分割的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关于财产继承分割的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关于财产继承分割的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有: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客体;须明......


·可以在劳动合同内辞职吗?
      可以在劳动合同内辞职吗?一、可以在劳动合同内辞职吗?合同时间的长短,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法律没有约定,但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的......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计算系数是根据等级来确定的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计算系数是根据等级来确定的吗?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按照相应的赔偿系数,确定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数额:......


·山东济南司法鉴定结果在全国通用吗?
      我们在与他人发生冲突时,往往各抒己见,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都不能认同谁,在这时候我们就会求助于一个公正的权威的机构,做出让我们都能够信......


·轻微交通事误工赔偿时限是多久?
      轻微交通事误工赔偿时限是多久?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


·建筑工地工人意外死亡谁的责任?
      建筑工地工人意外死亡谁的责任?由工伤保险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


·最新二级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二级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一、最新二级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