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怎么收取?
一、深圳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怎么收取?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房子产权到期后可以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您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70年产权房和40年产权房的价格无法直接换算,主要还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综合因素,如果40年产权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高价格的。
二、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的步骤: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少有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三、土地证续期费用交到哪里?
1、土地证续期费用应该交到土地和房管部门,咨询当地土地和房管部门就会知道你所在地的具体的续期费用。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土地使用权期满,商品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商品房土地证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应该到当地的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缴纳,或者房管局也是可以的,只要民事主体使用的是国有类型的土地,在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都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缴纳土地的税额的。对于那些逃税、漏税的行为,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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