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规定。
  
  所以,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予以警告或处50元罚款。
  
  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违法
  
  酒后驾车的“车”不仅指汽车、摩托车,而且还有电动车,甚至包括自行车。虽然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醉酒骑行电动车不适用醉驾标准进行刑事处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是不被允许的。按规定,交警部门将对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驾驶员进行警告,并对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驾驶员给予50元的罚款处罚。
  
  三、非机动车驾驶的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看到这里,您对非机动车醉驾违法吗有了初步的认识。非机动车醉驾的危害不比机动车的小。不仅违法,还会对他人生命构成威胁。所以无论是使用何种交通工具,在违法的情况下,都不应该选择驾驶,这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1、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但若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帮助贷款人出谋划策,掩盖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


·剐蹭用划痕险需不需要保险?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产生划痕,但使用车损险修复划痕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由此划痕险应运而生。如果提前购买了划痕险,在满......


·有责和无责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否一样
      一、有责和无责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否一样?1、不一样,有责情况下交强险赔偿标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怎样计算车祸死亡赔偿金
      怎样计算车祸死亡赔偿金?一、如何计算车祸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指在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一定赔偿费用。......


·当购房合同解约给违约金吗?
      当购房合同解约给违约金吗?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专利申请不符合单一性原则时应该怎么办
      当今社会,有创意、有独特想法的人是越来越多,投身于发明创造、将自己的创意、想法在现实中得以实现的人也越来越多,其中就不得不提专利的问题,那些......


·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


·故意伤害中从犯的概念是什么?
      故意伤害中从犯的概念是什么?从犯主犯的对称,共犯种类之一,是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起辅助作用,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


·民事诉讼不公开审理的规定
      民事诉讼不公开审理的规定作为公民的我们都知道,各种案件大多数都是公开审理的。公开审理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具有其规范性。而除了公开审理以外......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有哪些?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有哪些?股权质押也就是将股权进行抵押,股权是一种权利,因此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备案登记的,并......


·事业单位九级工伤劳动待遇是怎样的?
      事业单位九级工伤劳动待遇是怎样的?一、事业单位九级工伤劳动待遇是怎样的?事业单位九级工伤劳动待遇是按照8个月的本人的工资来进行一次性伤残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