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在我国结伙斗殴算寻衅滋事吗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的这句话非常有道理,人们说什么层次的人接触什么样的朋友,所以说能够结伙斗殴的这部分人群很明显是属于一根筋,目无法纪的,甚至很有可能这一伙人的受教育程度都是非常有限的。有很多公民对结伙斗殴算寻衅滋事吗这个问题不是特别的清楚,想要了解的小伙伴们,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在以下文章当中寻找答案。
  一、在我国结伙斗殴算寻衅滋事吗?
  这个要看具体的情节才能够确定的,结伙斗殴有的时候就属于寻衅滋事罪,但有些案情就属于故意伤害罪。两罪性质具体区别如下:⑴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且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即应承担法律责任。而聚众斗殴罪则要求以聚众的形式,至少要求主体在3人以上,在处罚上,聚众斗殴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⑵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其犯罪对象一般不特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聚众斗殴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指挥或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并且要求双方或多方人数均在3人以上的相互施加暴力、攻击人身。在现实生活中多发生在不法团伙之间,两方各自为了炫耀武力或不甘示弱,纠集多人打群架,往往事先有约定。“因此,一般纠集的人数较多,备有器械,聚众行为所要侵害的对象要比寻衅滋事罪中的受害人固定,一般是与不法分子有一定过节的相对特定个体或团体。”
  二、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果结伙斗殴的目的性非常明确,当事人聚集了自己的一帮“狐朋狗友”就是为了打和自己有过节的人,这种性质不属于寻衅滋事的,反过来,如果结伙斗殴所针对的是社会生活当中不特定的群体,对公民实施殴打也就是因为看不惯,没有什么具体的原因,这种没事儿找事儿型的结伙斗殴属于寻衅滋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怀孕被辞退员工赔偿计算方式是什么
      怀孕被辞退员工赔偿计算方式是什么?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专利发明人变更能查吗
      首先,专利指的是一种专属的权利,那么专利有发明专利,实用型的技术转里以及外观专利这三种专利,那么专利是由人来进行发明,因此而发明人的话,是可......


·我国对非法集资如何认定?
      非法集资是在金融界中极其常见的犯罪行为,罪犯通过各种利益诱惑吸引了无数受害者自愿把钱投入所谓的“赚钱项目”中。但在现实老百姓若是真的想投资,......


·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
      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要是公民被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的话,此时其家属是不能进行探视的,按照规定只能委托刑辩律师代为探视、申请取保候审等等。......


·行政诉讼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吗
      行政诉讼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吗?行政诉讼是关于诉讼中的一个分类,对于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就是在诉讼中真正意义上的一个主题,可能是一个机构组织,也可能......


·涉外离婚抚养费给谁?
      涉外离婚抚养费给谁?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而根据我国《......


·公安信息公开的方式都有哪些?
      公安信息公开的方式都有哪些?现在各级单位都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公安部门作为执法机构,涉及到多个部门,其中很多信息都和老百姓息息相关,比如交通违......


·劳动合同法的目的
      说到劳动合同,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是为了保障我们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一种合同。那么,劳动合同法的目......


·破产申请法律服务合同的基本内容?
      破产申请法律服务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破产申请法律服务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立合同人: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鉴......


·劳动合同约定根据考核确定工资怎么维权
      劳动合同约定根据考核确定工资怎么维权有些公司跟员工签劳动合同时,不直接确定明确的工资,而是约定经考核定工资。但是,经考核后员工发现跟其他人......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买卖?
      动迁房几年可以交易买卖?动迁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一直是很多人都比较关注的问题。实际生活中,动迁房买卖的现象存在的还是很多的,那么这种动迁房几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