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高楼林立
到底建筑农民工是劳动关系吗?
1、劳务外包公司是用人单位,农民工和劳务分包公司是属于劳动关系,他跟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接受农民工外包服务的公司是用工单位,他和农民工是劳务关系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用工单位,农民工发生工伤,双方都有赔偿义务,一般这种情况发生,首先是要跟社保局打电话报案,然后告知用工和用人单位,进行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两个公司都有责任共同承担。
建筑农民工在维权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1、不能及时地维权,往往因为错过了最佳的时机而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时效为60天,因为很多民工不知道这一时间,超过了60天后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就会以超过申诉时效为由进行驳回。
2、很多民工不知道他去哪些部门要求保护自己的权益,按照现在法律的规定,民工的权益遭到侵害,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由于很多民工不知道这些部门的职责,而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相反,部分民工采取一些极端的、违法的行为,不但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维护,反而走上犯罪道路,或者造成自伤自残。
3、个别劳动部门不能尽职尽责,导致民工对其失去信任,或者因为时间过长,而放弃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解决办法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一般来说,碰到这种情况,可以参照以下方式维权:
1、首先同单位协商解决,这样最快;
(1)包工头要想施工就必须挂靠或借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那么他所聘用的农民工实际上是和挂靠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
(2)现在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定,都应当悬挂明确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标牌,那么农民工在工地从事劳动时,应当对标牌留意,以确认这个施工工地确实的施工单位。
(3)农民工在工作时应当留意保留在这个工地工作的相关证据。
(4)如果发生包工头拖欠工资的行为,依据上述证据,就可以向这个工地的施工单位索要工资。
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条款,拖欠工资找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它会责令企业在规定时间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直接申请仲裁;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5、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6、或者直接打12333电话咨询投诉。
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
到底建筑农民工是劳动关系吗?答案是是的,农民工一般是与劳动承包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所以在农民工遇到工伤等问题时能够依据合同规定获得合法赔偿,农民工的维权问题是一大关注热点,如果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您要懂得拨打12333电话,或者直接到社会保障局投诉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未成年人是否有权订立合同
在物质生活条件不断提高的当下,一些未成年人可能会经不住诱惑而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私自购买了巨额的产品,这实际上也是一种订立合同的行为。从法......
·一、老人死后的财产分配如何进行?
一、老人死后的财产分配如何进行?老人死后的财产分配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按照老人的志愿意识来进行分配。老人去世之后财产分配问题,涉及的是......
·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范围是什么?
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范围是什么一、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范围是什么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
·多久不发工资算拖欠工资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
·一、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计算依据如下: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2、死亡......
·债的主体是指具体的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金钱有时候会缺少以至于会满足不了自己的使用,于是在生活中才会出现借钱借债等现象,近些年也经常出现有些借债人欠钱跑的现象,一旦发......
·犯人被检察院批捕后需要律师吗?
一、犯人被检察院批捕后需要律师吗?对于犯人被检察院批捕后需要律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
·遗嘱要手写的还是机打的?
遗嘱要手写的还是机打的?一、遗嘱要手写的还是机打的?应当是手写的,因为法律没有限制打印遗嘱的效力。但是打印后签字按手印一样有效的,主要看是......
·如果汽车走划痕险要钱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几乎每个家庭都会购置车辆了,那么车辆行使在道路上就难免发生意外,所以我们也都会给车辆购买......
·挪用公款侵犯的对象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其实是很类似的,但从犯罪主体上来看,就有很大的区别了。其中法律明确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才行。而不同......
·房屋质量维权书的内容如何?
房屋质量维权书的内容如何?1、房屋质量问题向哪个职能部门投诉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