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定罪免处是否影响工资?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定罪免处是否影响工资?
一般来说定罪免处是刑事处罚方面的事,但行政处分不会因有了刑事处罚而免除.也许降工资是必须的行政处分.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指在故意犯罪的发生、发展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几种犯罪形态。可以划分为犯罪的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两种。前者就是犯罪既遂,后者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不可能出现未完成形态。
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犯罪既遂的行为人是既遂犯。犯罪既遂的主要形态有:1结果犯,是已发生特定的犯罪结果作为既遂的标准;2行为犯,是以实施了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作为既遂的标准;3危险犯,是以造成某种法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的标准;4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犯罪即告完成并完全符合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犯罪预备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其基本特征是: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意图,目的是为了便于着手实行犯罪或有利于完成犯罪。2在客观上实施了准备犯罪工具或制造犯罪条件的预备行为。3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停顿在犯罪准备阶段。
犯意表示不是犯罪预备。犯意表示,是指行为人有口头或者文字形式,将其犯罪意图表露出来的外部活动。犯意表示不是犯罪,而犯罪预备是犯罪。
犯罪预备的行为人是预备犯,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犯罪未遂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其基本特征是: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根本标志。2犯罪未得逞。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重要区别。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根本区别。
犯罪未遂的行为人是未遂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犯罪中止
《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其基本特征是:1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过程包括犯罪的预备和着手实施犯罪两个阶段。犯罪已经完成,结果已经发生,则不存在犯罪中止问题。2犯罪中止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自动放弃犯罪,即行为人在客观上本可以继续实行犯罪,但主观上放弃犯罪行为的实施。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尚未发生犯罪结果,而行为人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有效的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3犯罪中止必须是本次犯罪行为的彻底终止。所谓“彻底终止”,是指犯罪分子在思想上完全放弃本次犯罪的原有意图或追求,在行为上彻底停止了犯罪的继续。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关于我国定罪面除的话,它是属于刑事方面的问题。但是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到工资,除非是国家相关的人员,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可能会影响工资的发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工伤三级解除劳动关系能获得赔偿吗?
若工伤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法,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根据伤残等级支付补助金。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根据过去......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财物价值如何确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财物价值如何确定1、犯罪数额=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2、犯罪数额=财物损失价格=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恢复原状所需主......
·认定属于犯罪中止怎么处罚
认定属于犯罪中止怎么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
·餐饮店面转让合同的范本
餐饮店面转让合同的范本餐饮店面转让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它的撰写和其他的转让合同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但是也是有区别的。那么,餐饮店面......
·刑事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刑事赔偿包括哪些项目?一、刑事赔偿包括哪些项目?刑事赔偿包括的项目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
·故意毁坏财物如何立案?
故意毁坏财物如何立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
·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若准予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唯一的标准就是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了。实践中,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是比较......
·分居三五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分居三五年可以自动离婚吗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满2年,法院会支持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
·欠条要钱的程序是什么?
欠条是确定借贷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的首要依据。可能有很多人对于欠条要钱的程序可能并不是很清楚。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欠条要钱的程序的资料,以及有关......
·股东会聘任经理的决定可以不通过董事会吗?
股东会聘任经理的决定可以不通过董事会吗?一、股东会聘任经理的决定可以不通过董事会吗?未经董事会通过大股东直接聘用总经理是不合法无疑。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