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商业秘密的界定

商业秘密的界定
  
  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权的主体可以是法人、单位,或者是个人。
  
  2、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应当认定为“不为公众所知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有关信息不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
  
  (1)、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2)、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3)、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4)、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
  
  (5)、该信息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
  
  (6)、该信息无需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容易获得。
  
  3、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漏所采取的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应当认定采取了“保密措施”。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所涉信息载体的特性、权利人保密的意愿、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他人通过正当方式获得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认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的,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1)、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
  
  (2)、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
  
  (3)、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
  
  (4)、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
  
  (5)、签订保密协议;
  
  (6)、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
  
  (7)、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5、通过自行开发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知悉了他人的商业秘密之后,又以反向工程为由主张获取行为合法的,不予支持。
  
  6、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包括汇集众多客户的客户名册,以及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
  
  7、客户基于对职工个人的信赖而与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市场交易,该职工离职后,能够证明客户自愿选择与自己或者其新单位进行市场交易的,应当认定没有采用不正当手段,但职工与原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1、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2、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与非罪的界定
  
  1、侵权行为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此为实践中律师的辩护要点。
  
  2、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损失是否严重,如果损失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以上就是“侵犯商业秘密罪50万元以上,是否立案追诉?”的具体回答以及一些相关法律问题的延展,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因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界定标准严格,相关标准液比较专业,如果您在生活中确实遇到此类问题,我们建议先行咨询律师进行沟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协议不写赔偿内容合法吗?
      离婚协议不写赔偿内容合法吗?离婚协议不写赔偿内容,是合法的,如果双方约定不需要赔偿的,可以不写赔偿内容。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


·高层一楼高空坠物的相关资料有哪些?
      高空坠物在我们国家已经成为现在在城市居住居民的头疼问题之一,关于高空坠物我们也是很无奈,因为很多时候都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就发生了,但是近几......


·可以匿名举报公司拖欠工资么
      可以匿名举报公司拖欠工资么一、可以匿名举报公司拖欠工资么?可以,但需要提供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


·汽车修理工劳动合同之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汽车修理工劳动合同之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一、交通事故住院保险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住院保险赔偿吗?可以赔偿,受害者因车祸住院的,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和具体的损失等实际情况进行赔偿:1、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


·有效借款协议要满足什么条件
      有效借款协议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协议应该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协议也有效。实践中,为了避免风险,对于大额借款,当事人一般都会......


·犯罪构成的条件包括哪些?
      犯罪构成的条件包括哪些?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为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1、说明某种犯罪危害了什么样利益的要件,在刑法学中称之为犯罪......


·劳动合同期满年终绩效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期满年终绩效的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中对年终奖没十分明确约定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是一定要在劳动合......


·乡村土地使用证有效期的规定是什么?
      乡村土地使用证有效期的规定是什么?现在社会讲究一个时效性。比如说我们国家民事权利的保护它也是有一个法律期限的,也就是诉讼时效。当然,土地使......


·误工费的含义
      误工费的含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2023的途径有哪些?
      众所周知,由于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在众多大企业的打压下,中小企业发展起来相当困难。在融资方面与大企业相比也面临着资金问题以及差别化所有制问题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