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上海独生子女证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上海独生子女证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5、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6、子女的户籍证明;
  
  7、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
  
  8、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9、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10、现居住地办理的,还需提供现居住地登记证明。
  
  二、办理流程
  
  1、符合规定拟领取《光荣证》的公民,向本人户籍地或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地或其中一方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按规定不由本机关受理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3、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4、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作出是否发放《光荣证》的决定。五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5、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按照下列情况予以处理: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给《光荣证》。
  
  (2)发现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发放《光荣证》,并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①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的;
  
  ②申请人已经再生育子女的;
  
  ③申请人违法生育子女的;
  
  ④子女超过十六周岁的;
  
  ⑤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⑥不符合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其他情形。
  
  可见在上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时候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子女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的申请表等有效证件。有些地方将独生子女证也称之为光荣证,其实办理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全国各地也都是大同小异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对辞退员工有何补偿?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对辞退员工有何补偿?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用人......


·紧急留置权的含义及使用范围
      紧急留置权的含义及使用范围一、紧急留置权的含义及适用范围1、含义:紧急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没有清偿能力而又不能履行债务的事实存在时,即使债权......


·一、出现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不承担赔偿吗?
      一、出现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不承担赔偿吗?1、出现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一般都是需要承担赔偿的,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


·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飙车如何构成危险驾驶罪 一、飙车如何构成危险驾驶罪?
      飙车如何构成危险驾驶罪一、飙车如何构成危险驾驶罪?飙车这种行为本身就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是怎样的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它的本质是在于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处理比较复杂的违法行为。当当事人要求听证......


·一、离婚案件中放弃财产分割意味着不能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案件中放弃财产分割意味着不能分割财产吗?离婚案件中放弃财产分割意味着不能分割财产,一般离婚诉讼中法院会询问财产分割意见,如果双方达不成......


·邻里纠纷故意伤害案辩护意见是怎样的
      一、邻里纠纷故意伤害案辩护意见是怎样的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


·法人要负担公司债务吗
      法人要负担公司债务吗一、法人一般不用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法人只是公司的法律主体二、公司债务的承担问题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


·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应该由谁承担?
      很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会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不知道如何处理,如何取得工伤赔偿。要取得工伤赔偿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其次要通过合适的法律途......


·欠钱打借条了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打借条了不还钱怎么办?一、欠钱打借条了不还钱怎么办?拿着欠条起诉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