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对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能够做到有计划有准备的情况之下,才能够有条不紊的在工作和家庭当中娴熟的处理好各种事情。就像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家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可能在2018年就已经到期了。也有很多人都非常关注于自己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这个问题,并且非常担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一、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近期,国土资源部收到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请示》,温州当地群众期盼尽早解决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方便其办理住房交易、过户以及不动产登记手续。为解决这些群众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维护其应有权益,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协商之后,复函并抄送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
1、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2、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
3、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二、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1、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哪几种?
1、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金:是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3、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的行为。
4、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由此可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话也没有什么需要担心和害怕的,国家规定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长达70年,可这也并不是说时间一到了以后政府机构当中的工作人员就能强行的将公民赶出去的,所以说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等同于是自动续期,到期以后的产权限制等不会有任何的改变和转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律第几条是侵犯人物肖像权
法律第几条是侵犯人物肖像权《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光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光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包括的内容有哪些?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工程的承包也越来越多,可是随之带来的危险程度也逐渐加大,所以当我们承包工程的时候......
·没签订劳动合同被仲裁,如何计算双倍工资赔偿
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被仲裁,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向劳动者赔偿双倍的工资。那么,此时双倍工资该怎么计算呢?接下......
·一、合同中体现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什么?
一、合同中体现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什么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是可以的,第三人作为买受人可以买到该房的所......
·哪些行为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哪些行为侵犯消费者的权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
·一、老公出轨拖着不离婚怎么办?
一、老公出轨拖着不离婚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
·传播性病罪如何认定,怎么认定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属于《刑法》中比较偏的罪名了,当然在生活中也是容易出现的。此时要求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性病的情况下,与他人发生性行为,想要将性病传......
·行使撤销权产生怎样的效力
在法律上,债务人有及时还债的义务,如果债权为了不还债而将自己的债权无偿或者是低价转让给第三人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投资型保险有哪几种形式?
投资型保险,从字面来讲,就是一类可以进行投资的保险,这是保险公司新开发的产品,不仅可以给客户充足的保障,也可以为客户提供额外的收益,因此很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