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男方不到场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六十二条 离婚诉讼代理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
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 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二、原被告不出庭的后果如下: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
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
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的实践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极有可能损害被告的婚姻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和严重的不良影响,其弊端主要表现有:有的原告明知被告的下落但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而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法院对被告是否下落不明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审查;离婚案件的实质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法查清,被告一旦出现常常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等等。
为解决这一矛盾,审判实践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避免:
1、同时适用两种公告方式。1992年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审判实践中,对公告离婚的案件在公告送达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刊登送达公告的同时,在原告及被告直系亲属的居住地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公众聚集地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如被告的确下落不明,则缺席判决不会出现不良后果;如是原告隐瞒真实情况,则被告的直系亲属及相关的亲朋好友会设法通知被告;如是夫妻双方人为制造一方下落不明的假象,则原被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有关情况,可避免当事人借假离婚规避法律。
2、明确下落不明的证明标准。在审理公告离婚案件时,可要求原告提交原被告及其直系亲属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的下落不明的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原告的陈述,综合认定被告是否下落不明。
3、慎重分割共同财产。在当前审判实践中,公告离婚的案件,在处理时普遍存在两种做法:一种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判给被告,并交由原告保管。一种是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判给被告,但属于被告的财产折抵子女的抚育费归原告所有。这两种做法均存在弊端,前者保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没有考虑若被告不再出现的情况,不利于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后者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没有考虑将来被告出现的情况,损害了被告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因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处理财产时,应该判决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给原告,一半给被告,被告的一半财产交由原告保管,子女的抚育费可按照被告应承担的抚育费数额用被告的部分财产折抵。
对于一方(主要是被告)确实失踪且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法院可建议原告依宣告死亡制度申请宣告其死亡,以此解决当事人的离 婚问题;对被告确属失踪的,应先依法申请宣告被告失踪(被告已被宣告失踪的除外),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已进行过调解的离婚案件,后被告或被反诉人失踪 的,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判决;被告或被反诉人、被上诉人逃避诉讼的,应敦促原告等当事人查找,知其下落后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其到庭接受调解或庭审; 对于其他情形,无法采取以上措施的,应依法中止诉讼,待找到失踪人或下落不明者后再予以恢复。
现实中,出现离婚官司男方不到场的情况,因为男方所处的位置不同,也就导致此时的处理不一样。如果男方属于原告一方,在不出庭的情况下,往往法院会按照原告撤诉处理。但如果男方是被告一方的话,此时不到庭则法院也是会对离婚案件缺席进行判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根据具体案情判
根据具体案情判。《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取保候审后流产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取保候审后流产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后,并不意味着不追究刑事责任了,只要您的身体状况恢复到可......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
·电信网络诈骗司法解释是什么?
电信网络诈骗司法解释是什么电信网络诈骗是您在生活当中最司空见惯的一种诈骗方式。有些时候您在手机上接收到的一些短信,不经过核实以后就将自己的......
·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如何收集证据?
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如何收集证据?一、当事人收集证据应合法我国从程序的公正和维护法律的权威以及统一性的高度出发,严格禁止违法收集证据和在诉讼中......
·在我国入职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生活当中,作为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如果能够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既能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又能够为自己提供丰厚的报酬,肯定是非常好的......
·工伤误工费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误工费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工伤误工费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
·未打卡情况说明模板怎么写?
未打卡情况说明模板怎么写?对于上班族来说,可能每天都需要打卡,打卡是企业单位规定的一项考勤制度,员工需要遵守,企业相关单位需要严格落实,对......
·工程预付款扣还怎么算
工程预付款扣还怎么算一、工程预付款扣还怎么算1、工程预付款又称预付备料款。根据工程承发包合同规定,由发包单位在开工前拨给承包单位一定限额的......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规定的?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规定的?一、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