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合同是双方在相互沟通和协商的情况下订立的,是明确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并要求其履行的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一般情况下,您都按照合同规定的去做,产生了纠纷也是按照之前的协商解决。那么如果遇到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该如解决呢?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居于核心地位。这一制度是保证当事人全面准确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措施。
  
  一、合同没有订立,但一方因此遭受损失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
  
  一定条件下可以。《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约定的违约金和造成的损失不一致时,怎么计算赔偿额?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四、双方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违约时怎么适用?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上文的四个问题,都是紧密围绕着“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这个大前提来提出问题的,相关的解决方法和参照的法律依据已经给您一一列出了,希望对您解决这个问题有所帮助。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很显然是一种违约行为,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通过违约金和事先约定的违约赔偿方法来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外地本地驾照的区别有什么?
      外地本地驾照的区别有什么?外地驾照与本地驾照区别为:申请准驾车型不同、提供材料不同、驾照到期和年审处理不同。(一)申请准驾车型不同1、外地驾照:......


·结婚几年就不用退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
      结婚几年就不用退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


·宣告失踪的主体失踪多久才能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主体失踪多久才能宣告失踪?失踪的主体就是失踪人,为了不让失踪人的财物受到损坏,根据法院的宣布找到代管人管理失踪人的财物,从而保护失......


·在我国法院叫认罪是什么意思
      下至公安机关,上至人民法院从来都没有任何资格无缘无故的要求我国公民必须要认罪的,有少部分犯罪嫌疑人可能通过自己的律师得知法院叫自己认罪的,法......


·未经债务人同意,债务转让合同效力有吗
      未经债务人同意,债务转让合同效力有吗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合同”在各个领域也越来越重要,但随之而来的还有许多纠纷和矛盾。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就......


·在起诉时没有标的遗嘱收费是怎么样的?
      在起诉时没有标的遗嘱收费是怎么样的?没有标的遗嘱收费也是会按五十元来进行给予。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


·婚内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关于结婚现在您的思想都比较先进了,所以在婚前签订财产协议也成了一个流行的趋势,此外向是婚内债权债务协议书也是一大热门问题,在财产的纠纷上面是......


·贷款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贷款担保方式有哪几种?在我国贷款担保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贷款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情况单独使用或者结合使用。那么......


·挪用公款罪律师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挪用公款罪律师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


·一、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双方财产吗?
      一、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双方财产吗?属于共同财产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过户给子女有年龄要求么?
      房产证过户给子女有年龄要求么?房产证过户给子女没有年龄要求,孩子不管多大岁数,都可以把住房过户给孩子,规定是,只要孩子有户籍,就会有身份证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