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解除劳动合同没复印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没复印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
  
  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工作、业务的交接。
  
  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二、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怎么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1、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注:患重病和绝症的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因为我们在这里不是特别的清楚,您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没复印具体是指的复印什么样子的文件,因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不需要公司给自己复印任何东西的,而且解除劳动合同的书或者就类似于辞退通知书等这些事,公司应该给出具的,其他相应的需要的手续上面都有介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般斗殴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斗殴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犯罪行为。当事人为报复他人、争勇斗狠或某种其他不正当的目的,纠结多人在一些公共场所,例如商场,市场,公......


·民间高利贷犯法吗
      1、民间高利贷是会构成犯罪的,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在约定利息时没有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的,就可以让借款人按照约定好的利率支付利息,要是借贷两人......


·职工不加班能扣工资吗
      如今很多单位都会安排加班,在职工拒绝加班时,单位还会克扣员职工的工资。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职工不加班能扣工资吗?如果不能,那么单位克扣工......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


·周末加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
      周末加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父亲给儿子打借条有效吗?
      父亲给儿子打借条有效吗?有效,但需要由实际的借款行为发生。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


·申领对象
      申领对象根据《失业补助金发放实施细则》,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一)在成都市按月领取失业保......


·关于医生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关于医生如何防范医疗纠纷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水平在不断地提高,人们的寿命也是越来越长。但是,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却越来越差,在当今社会中,医......


·在单位受伤不属于工伤么?
      在单位受伤不属于工伤么?一、在单位受伤不属于工伤么?属于工伤的,工伤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


·买卖合同欺诈的防范
      对于买卖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及欺诈行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从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1.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


·无证驾驶怎么处理2023?
      无证驾驶怎么处理?驾驶机动车上路之前首先肯定是要取得驾驶的资格才行,也就是要考取相应的驾驶证,否则就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