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医疗责任事故由谁负责鉴定 医疗责任事故大家都听过很多吧,医

医疗责任事故由谁负责鉴定
  
  医疗责任事故您都听过很多吧,医疗责任事故是由于医护人员的过错而导致的,很多时候都会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严重的甚至还为造成患者的死亡。由于一些医院因为各种原因造成了医疗责任事故发生,那么医疗责任事故由谁负责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如此表述而已。
  
  当然,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法院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责任程度问题(即原因力分析)再提交人民法院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证据
  
  (一)医疗机构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陈述或答辩;
  
  2、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资料原件;
  
  3、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4、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5、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6、与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
  
  7、建有门诊、急诊病历档案的医疗机构还要提交患者的门(急)诊病历。
  
  (二)患方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陈述材料;
  
  2、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患者要提供门诊病历资料;
  
  3、其他患方认为对己方有利、能证明医方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
  
  (三)提交材料的时限要求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
  
  三、医疗事故由谁负责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讲解医疗责任事故由谁负责的具体内容。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主要、次要、轻微责任。不同的医疗过失行为有不同的赔偿条款。还为您讲解了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证据以及医疗事故由谁负责鉴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如何计算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一般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


·被私人医院男科骗了怎么维权?
      被私人医院男科骗了怎么维权?一、被私人医院男科骗了怎么维权?可以到卫生局投诉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起诉流程:(一)、当事人起诉......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判定
      信用卡诈骗罪判定标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累犯在连续犯中的适用
      连续犯是指连续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即行为人基于同一行为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种罪名的犯罪。连续犯又有几种情......


·刑事拘留30天取保候审多久解保
      刑事拘留30天取保候审多久解保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如果符合取保候审,在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的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但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根......


·犯罪人缓刑收监刑期怎么算
      犯罪人缓刑收监刑期怎么算是从判决开始算时间只是要当地报道如果不报道和缓刑期内又犯罪和违规等收监从收监之日算刑期。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


·基础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基础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一项工程的建设最重要的还是要对基础的建设有一个严格的质量标准,有一个好的基础才能更顺利的完成且保障施工工程的质......


·北京请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
      北京请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我们都知道,律师是和打官司紧密联系的,如果当事人遇到法律方面的难题或者需要打官司的时候,就会委托律师来帮助你解决法......


·出现这6种评估违法状况,征收补偿决定可能被撤销!
      一、出现这6种评估违法状况,征收补偿决定可能被撤销!  1、房屋性质、面积等认定不明确。  被征收房屋应当区分已经登记的和未登记的建筑。对于已经......


·土地使用权证抵押贷款应该注意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证抵押贷款应该注意什么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谁?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谁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