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网络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网络借贷应注意什么

在这样一个借钱难的大时代背景下,银行借贷多数惨遭碰壁,网络借贷却因方便简捷备受青睐,可是网络借贷的虚拟性以及缺乏法律监管、制度层面的诚信制度系统支撑都是让人望而却步的几大因素,到底网络借贷的风险有哪些呢,网络借款靠不靠谱。如果想网络借贷应注意什么,才能确保安全呢?请看下面的具体内容。一、网络借贷的风险有哪些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3、如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二、网络借贷应注意什么1、先摸清底细,再做决定。“病急乱投医”往往会陷入贷款骗局。淘汰不知名小公司,首选知名贷款公司。凡是无需任何抵押、无需任何条件,快速放款的,一般都要存戒备心理。2、考证以后再做选择。最好委托专业机构或人员对目标贷款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且到相关部门核实该公司的营业执照,了解该公司贷款业务情况。3、订立借款合同。网络借贷固然存在一定风险,但俗话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靠不靠谱因人而易,关键是借贷前要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借款人应知道网络借贷应注意社么,在借贷时订立借款合同,并委托专业律师审查借款合同条款,尽量避免贷款纠纷的发生。在看完了上文内容之后,您应该清楚网络借贷的风险有哪些了吧。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网络借贷也打破了传统的借贷方式,但在网络借贷中其实多数属于小额借贷,并且在约定的利息方面可能也要高一些,往往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就比较大。在遇到纠纷的时候,不妨委托我们本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分配举证责任
      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分配举证责任根据《合同法》中的规定,一般当事人约定的合同违约金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但实践中仍会出现合同违约金过高或......


·一、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
      一、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


·信用卡一点都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一点都还不上怎么办?1、使用最低还款额功能。每家银行都会个有最低还款额功能,只要还上这最低还款额,银行不会收取滞纳金,也不会影响个人信用......


·公民的政治权利含义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平民老百姓似乎很少在意政治权利的使用,而事实上政治权利是每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所拥有的天赋人权。公民的政治权利代表着公民对国家的管理......


·分公司与总公司签什么合同?
      分公司与总公司签什么合同?一、分公司与总公司签什么合同?分公司与总公司签委托授权合同或者是涉及一些经营活动的合同,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同签订需......


·民事诉讼法漏判情况有哪些?民事诉讼法漏判结果有效吗
      民事诉讼法漏判情况有哪些?民事诉讼法漏判结果有效吗一、民事诉讼法漏判的具体情况所谓裁判遗漏是指法院裁决时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的一部分即诉讼......


·家庭暴力、虐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家庭暴力、虐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虐待行为。它包括对配偶(前夫、前妻、同居人或男女朋友......


·逆向行驶拍照吗有什么后果?
      逆向行驶拍照吗有什么后果?现在随着交通管制的更加的严格,交通处罚的加重,人们驾车越来越小心了,但是一些违法行为还是常见。现在随处可见电子眼......


·性骚扰是违法还是犯罪?
      性骚扰是违法还是犯罪?目前还没有对性骚扰问题进行立法,刑法上没有相关的规定。所以一般的性骚扰不属于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性骚扰还是属于道德的范......


·盗窃罪与招摇撞骗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一、盗窃罪与招摇撞骗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刑法典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虽然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现生活生产活动中,仍有不少用人单位并没有与劳动中签订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