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单位口头让走人,员工怎么办

单位口头让走人,员工怎么办
  
  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况,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后而以种种理由予以否认:其实是员工主动提出口头辞职的;部门经理不能自行决定辞退员工,员工可以随时回来上班;按照公司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须发出书面通知,口头通知不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应当如何判定呢?下面将分为两种情况讨论:
  
  (一)“口头解除劳动合同”事实尚未确认
  
  案例:小王与单位领导发生冲突,部门经理告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停止工作,并将其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小王将单位告上了法院,索要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单位辩称职工的辞职、辞退等手续应由人事部处理,部门经理不能自行决定辞退员工,小王可以随时回来上班。小王指出,虽然单位否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但事实上已将自己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小王并给出录音资料,上面表明该单位人事部通知部门经理辞退她,并非部门经理私自与小王解除劳动合同。
  
  最终法院支持了小王的主张,裁决该单位支付小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小王证明用人单位“口头解除”可取得的证据包括:(1)与案件相关人员对话的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2)劳动者离职的工作交接单;(3)社会保险转移记录;(4)涉及离职内容的电子邮件、短信、qq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总的来说,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般举证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如果是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作出合理陈述并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将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二)“口头解除劳动合同”事实已经成立
  
  案例:小张与部门经理发生争执,就被部门经理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结算了工资,交还所有办公用品,次日起就不让其进公司了。小张把公司告上了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庭审中公司辩称其实是小张向部门经理口头提出辞职,但未能提供书面的辞职报告或其它证据予以证明。
  
  仲裁认为,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公司否认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该公司应当向小张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该解释突破了传统 “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劳动争议。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规定 “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可见,用人单位应就其有关职工“擅自离职”的主张进行举证。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该条款规定表明,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单方解除均应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则为其办理法定的离职手续。如劳动者未通知用人单位自行离开,用人单位应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并按劳动者单方离职的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法规,不管是员工提出离职,还是单位提出解除合同,都应由单位负举证由谁以何种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员工口头说不干,单位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但在劳动用工的实践中,很多员工都是通过口头方式完成离职的,用人单位一定要及时作出处理,保存证据。因为 “口头解除劳动合同”事实已经成立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见上文)。万一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将会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一)离职事实要确认好,如果员工口头提出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及时补上书面离职申请及手续。如果员工拒绝提交书面申请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录音等方式对口头离职的内容进行确认。但要注意在通话中要明确以下事项,以确保录音证据的效力:
  
  1、明确事实:包括认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事实及公司同意员工的解除决定;
  
  2、明确对象:包括公司的名称及沟通人员的姓名、员工的姓名;
  
  3、明确时间:包括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及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
  
  (二)离职手续要办理好离职事实确认完,并不就是万事大吉的。用人单位还有这些事情要依法处理好:
  
  1 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 办理好工作交接。《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特别提醒:
  
  开具离职证明与办理工作交接无必然的联系,劳动关系解除时,公司就应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不能以未办理完工作交接为由不出具离职证明。当然如果员工拒不办理工作交接,公司可在开具离职证明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员工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出具解除离职证明或未及时办理退工手续,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关赔偿的责任。
  
  3 做好档案保存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应在一定期限内保存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者的辞职申请书、工作交接单、保密协议、考勤记录、工资账册等资料,避免因举证不能而承担不利后果。
  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及部门意见对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实践中的举证问题都有清楚的界定和回复。但是作为劳动者也要有证据意识和维权意识,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为企业则应将相关离职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当中,从而规避相关法律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醉驾刑事处罚几个月
      醉驾刑事处罚几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


·商标续展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商标续展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商标续展需提交的材料: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亲生父母将孩子送养后还有探望权吗?
      亲生父母将孩子送养后还有探望权吗?有时候生父母身体不好或者是一些特殊情况,生父母可能会选择将自己的孩子送给他人抚养,将孩子送养以后,这意味着......


·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官方的价格是300元。如果是过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


·个人意外保险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个人意外保险的主要种类有哪些?一、个人意外保险是什么?个人意外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


·共犯故意伤害最多判多长时间?
      共犯故意伤害最多判多长时间?一、共犯故意伤害最多判多长时间?对于故意伤害罪共犯一般都如何量刑,要看所处的地位,主犯、从犯、胁从犯等处罚肯定......


·一、醉驾五年后怎么考驾驶证?
      一、醉驾五年后怎么考驾驶证?无证驾驶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


·变更股东增资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变更股东增资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变更股东增资法人变更、增加注册资金,可以同时办理,办理流程及提交材料规范如下:(一)办理流程申请人或者其委......


·足疗店涉黄怎么处罚
      凡是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


·哪些情况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
      哪些情况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