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抗诉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对于一些法律诉讼途径比较熟悉的人都知道,如果在法院进行起诉,对起诉的结果不满意的话,那么还可以进行上诉,这是我们国家的诉讼程序的规定,很多人对于国家赔偿诉讼不太清楚,他们想了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抗诉能否申请国家赔偿?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抗诉能否申请国家赔偿?对国家赔偿决定不服是否可以抗诉?可以申诉。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至于抗诉,是检察院的权利,但没有表述为抗诉,而是“提出意见”应理解为是检察建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二、不服国家赔偿决定申诉的期限是不服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如果对于申请国家赔偿法院所作出的决定不服的话,那么也是有方法可以救济的,比如说可以再进行申诉。当然,申诉的话也是有期限规定的,至于抗诉,并没有这样的说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犯罪人被逮捕后就等于判刑了吗
      一、犯罪人被逮捕后就等于判刑了吗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


·重婚判刑还会给另一方赔偿吗?
      重婚判刑还会给另一方赔偿吗?一、重婚判刑还会给另一方赔偿吗?构成重婚罪涉及到刑法和婚姻法两部法律,按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而离婚的配偶还......


·犯罪嫌疑人酒驾什么病可以判缓刑
      犯罪嫌疑人酒驾什么病可以判缓刑?酒驾什么病可以判缓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法律上,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的,量刑在三年以下,不是累犯的,可处......


·起诉后欠钱一直不还怎么办?
      起诉后欠钱一直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起诉之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


·在我国离婚财产怎么办公证?
      在我国离婚财产怎么办公证?(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首先......


·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罚条例有什么内容 一、条例总则 第一条
      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罚条例有什么内容一、条例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有效处置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


·犯罪人持刀算抢劫还是敲诈
      犯罪人持刀算抢劫还是敲诈一、犯罪人持刀算抢劫还是敲诈涉嫌抢劫。《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


·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反悔吗
      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反悔吗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这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就就被征收土地的面积、价格及补偿款的履行方式等民......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当我们遇见意外事故时,会涉及到诸多赔偿,例如误工费。考虑到当事人的收入情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您都知道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因地而异。今......


·随着电子网络的不断发达,不仅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同时也给我
      随着电子网络的不断发达,不仅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同时也给我们增添了许多欢乐,但是电子网络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不断翻新的电子网络诈骗案件......


·最高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哪些?
      最高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哪些?最高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