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但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备案到劳动局的,那么公司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
  
  二、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有:
  
  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
  
  2.社保转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离职证明,无相关证件可能无法办理;
  
  3.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离职证明,不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离职证明;
  
  4.未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下一家公司不能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可能新单位带来风险;
  
  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3、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流程: 负责部门:人力资源部参与部门:用人部门财务科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单位在合同未到期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备案需要向劳动者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在十五日之内办理好离职后续事项,包括转移社会保险之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的区别有哪些?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残等级......


·刑法修正案九虚假诉讼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虚假诉讼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一、修改内容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


·相似度多少够上商标侵权?
      相似度多少够上商标侵权?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


·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吗?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追诉到总公司,诉讼会比较麻......


·家属能到检察院间是否批捕吗?
      一、家属能到检察院询问是否批捕吗?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检察院只是对犯罪嫌......


·劳动法公司被收购员工怎么办
      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河南漯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漯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经常会有国家在各地征收土地、进行拆迁等消息,为了支持国家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应该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但是......


·新刑法对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人,社会各界都会极力的对他们进行谴责,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对销售假药的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罚规......


·六级伤残军人的待遇
      六级伤残军人的待遇一、六级伤残军人的待遇按照民政部在2017年年底的时候出台的最新规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会按照新的标准来发放抚恤金,其中:残疾......


·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企业资格管理办法
      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企业资格管理办法随着国家对土地的管理规划,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国家政府会对城市的房屋进行拆迁改造,而拆迁就意味着对房屋......


·起诉对方肇事逃逸需要哪些材料?
      起诉对方肇事逃逸需要哪些材料?起诉对方肇事逃逸需要的材料如下: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向交警部门申请要求提供对方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