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司裁员需要发代通知金吗?

公司裁员需要发代通知金吗?
  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金钱。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才可能支付“代通知金”:(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因此,裁员程序中并无“代通知金”的要求,公司可以不支付代通知金。但要注意,因经营困难裁员有一定风险,公司要证明自身存在困难要有证据说明。比如最好综合参考当地政府对经营困难企业定义的标准是什么?第三方提供的独立审计报告等等。相关分类:第一种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具体条文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这是对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而造成员工的工资损失赔偿,其归责原则是以过错责任原则。第二种第二种是在《劳动合同法》中的第40条规定的,是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第二种全国“代通知金”是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这就是在外企经常流 行的遣散费中“N 1”中的“1”。公司裁员是公司运营过程中经常可能发生的事情,法律对公司裁员的规定中并没有将代通知金纳入到裁员的法定程序之中,所以如果公司已经提前知会了员工就不需要承担任何关于支付代通知金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欠钱不还抓走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抓走了怎么办?欠钱不还抓走了可以申请担保,否则被抓的行为人就只能在拘留时间届满之后才能出来。公安机关抓捕其只是为了协助调查。如果债务人......


·执行中不得任意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执行程序应当按照生效判决等确定的执行依据进行,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应当遵循法定原则和程序,不得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之外或者未经依法改判的情况下......


·过失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过失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


·被骗1000元是否可以立案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构成诈骗罪的要求诈骗的公私财物达到较大标准,也就是被骗财物价值要在3000元到10000元之间,那么才会以刑事案件立案。而要......


·实质性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
      实质性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


·劳动合同解除声明要写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除声明要写什么?一般会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写明当事人的信息以及解除的原因。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


·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怎么区分
      我们发现《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犯罪都是属于自然人犯罪,少部分是单位犯罪,但也存在那种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的犯罪。针对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


·一、企业破产后留存收益怎么分配?
      一、企业破产后留存收益怎么分配?企业留存收益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但由于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或由于法定的原因等,没有分配给所有者而留存......


·法律上先拘留还是先立案侦查
      法律上先拘留还是先立案侦查法律上先拘留还是先立案侦查法律上处理案件的顺序,都是先立案侦查,然后再进行拘留。在民事案件中,先由当事人诉讼,......


·一、广东工伤鉴定标准分多少级?
      一、广东工伤鉴定标准分多少级?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2、二级:器......


·晚上在宿舍摔一跤算不算工伤?
      晚上在宿舍摔一跤算不算工伤?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是认定为工伤的三要素,下班后晚上在员工宿舍摔倒了不算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