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工程质量事故罪是怎么规定的

平时您应该见到过桥梁或者是公路等这些修建起来以后,在某个位置具体的就有责任人的相关信息的介绍,这是国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采取的责任终身制的一个措施之一,并且在刑法当中专门有增加了工程质量事故罪的这一罪名。那么,工程质量事故罪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事故罪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刑法修改后新增设的罪名,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构成,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是企事业单位中的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但是,对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来说,有时却是明知故犯的。行为人明知是违反了国家规定,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会发生某种严重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应具备的条件
  1、行为人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就是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部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主;设计单位是对建筑工程进行专门设计的单位;施工单位则是按照建筑设计单位的设计及各种标准、要求进行建筑物建设的部门。工程监理单位是一个新设的部门,它是受建筑单位聘请,担任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单位。2、行为人有违反国家或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制定发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如降低水泥标号,使用不合格的残次建筑材料,违反操作规程粗制滥造,不实行严格的质量检测等。3、必须是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重大安全事故是指该建筑工程在建设中以及交付使用后,由于达不到质量标准或者存在严重问题,导致楼房倒塌、桥梁断裂、铁路塌陷,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倾覆事故。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当中规定的工程质量事故罪,其实就是发生了一些因为工程质量而引起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其中主要是指对工程质量负有责任的相关单位,违反国家作出的规定,故意降低了工程质量的标准,此罪最严重的量刑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办理他项权登记什么意思 一、办理他项权登记什么意思?
      办理他项权登记什么意思一、办理他项权登记什么意思?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抵押、典权等他项权利而进行的登记。申请他项权利登记,权利人应提交的证......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指出: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侵犯行为的......


·用人单位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劳动者加班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包括主动加班和安排加班,而安排加班一般就是指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在这种......


·发生民事纠纷是否会坐牢
      发生民事纠纷是否会坐牢民事诉讼是主要是关于财产纠纷和人身损害两大类的争议,一般以金钱赔偿为主。不会判刑。但是,如果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


·股东会召开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股东会召开时间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建筑工程承包意向书 建筑工程一般都是由开发商承包出去给别人
      建筑工程承包意向书建筑工程一般都是由开发商承包出去给别人做的,这时候有意向承包的单位应该提交一份建筑工程承包意向书,意向书的制作需要规范的......


·法院判决后子女的抚养权还能变更吗
      法院判决后子女的抚养权还能变更吗离婚判决后,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解除终止的流程?
      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解除终止的流程有哪些劳动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劳动者应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将停发与劳动者有关的薪酬福利待遇。双方同意续签......


·我国保险管理单位机关是哪个?
      一、保险管理单位机关是哪个?保险管理单位机关是我国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有:1、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注册商标无效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注册商标无效犯罪的规定是什么?注册商标无效犯罪的规定是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


·转发图片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
      转发图片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转发图片是构成名誉权侵权,根但前提必须是采取捏造事实等情况。自然人享有名誉权。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