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互相打架没受伤别人装怎么处理?

双方打架的时候常常有一方不顾后果,而令一方常常又是出于敲诈为目的来进行打架,这个时候双方应该怎么处理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互相打架没受伤别人装怎么处理?希望我们的解答能够为您带来一定的帮助,为您解答疑惑。如果是轻微伤,你不会面临刑事处罚;如过造成轻伤,你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2.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3 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4 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互相打架没受伤别人装怎么处理?如果对方真的要讹你的钱的话那你只能够认了,但是住院一般医生都会看出是否受伤了,一般判决都会以医院里的治疗医嘱来进行判决,所以对于这一点不要太担心,不过还是会需要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员工工作失误扣罚全部工资合理吗?
      员工工作失误扣罚全部工资合理吗?不合理,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工资进行扣罚,除非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或者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用......


·工伤的发生就会有相关的补助
      工伤的发生就会有相关的补助,那么,在生活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拿到,对于医疗补助首先就是向所属企业进行有关材料索要,之后再到当地的医疗机......


·离婚财产纠纷问题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围绕离婚财产而产生的问题是比较多的,离婚财产纠纷问题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究竟这个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呢?我们整理......


·在办公楼租赁的相关资料中,租赁合同是不可或缺的。租赁合同有效
      在办公楼租赁的相关资料中,租赁合同是不可或缺的。租赁合同有效地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中会就租金、租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的说明,并......


·盗窃罪判八个月可以减刑吗
      符合条件就可以的。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减刑的适用对象,只有刑罚种类的限制,而没有刑期长短和犯罪......


·现在我们有的朋友可以有的要退休了
      现在我们有的朋友可以有的要退休了,那我们可能想了解一下已退休人员有没有误工费,如果我们发生什么意外的话,不能继续工作了,可是我已经退休了,公......


·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
      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1.夫妻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法院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法院......


·合同成立未生效有什么法律责任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未生效有什么法律责任一、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的条件是合同订立的双方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


·根据法律的规定无过错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在当代这个社会,很多人都能够明白的是,如果一个人的行为存在过错,将会为他的过错行为负责。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还有许多的规则规定,比如说无......


·工程质量技术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技术措施有哪些我们都知道,我们所居住的建筑的质量优劣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我们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所以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是必须要做到的......


·企业法人哪些情况下需要负责
      企业法人哪些情况下需要负责(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